《熱愛生命》感悟100字
今天要講授蒙田的《熱愛生命》,我一直認為現在的.學生還小,還不適合接受關于生命之類的沉重話題。但是文章確實是經典。
文章開頭,蒙田變亮明自己的觀點:生命是值得稱頌,富有樂趣的。繼而,作者認為我們每個人都應該懷著感恩的心去看待個體的生命。他說:我們的生命受到自然的厚賜,它是優越無比的,如果我們覺得不堪生之重壓或是白白虛度此生,那也只能怪我們自己。這就進一步告訴世人,人生并不存在什么不能承受的重,到處都是色彩斑斕,時時都是陽光彩虹,只不過我們還沒有修煉到這重境界罷了。
文中,蒙田還引用了古羅馬哲學家塞涅卡的名言:糊涂人的一生枯燥無味,躁動不安,卻將全部希望寄托于來世。這似乎是在說宗教的消極性,因為宗教往往認為此生的痛苦是合理的,是人類在贖罪,贖罪結束了,人就可以在來世進入天堂。看來,蒙田對這種觀點是持懷疑態度的。
我想靠迅速抓緊時間,去留住稍縱即逝的日子;我想憑時間的有效利用去彌補匆匆流逝的光陰。剩下的生命愈是短暫,我愈要使之過得豐盈飽滿。文章的結束,作者告訴了讀者怎樣去熱愛生命。熱愛生命不是簡單地享受生活,而是勤奮創造,充實自己的人生。只有這樣,人的一生才不會在碌碌無為中度過。
禁不住又想起了奧斯特洛夫斯基的話:人的一生應當這樣度過
《熱愛生命》感悟100字篇2
“比爾,等一下,我的腳受傷了。”這是一個受傷的人在絕望中說出的話,這就是我今天讀的一本書,它是一本讓人們讀了后會對生命感到敬畏的書——《熱愛生命》。
書的主要內容寫了一個在艱難的生存環境中努力前行、為生存抗爭的故事:有兩個美國人一起來到了最為人煙稀少的地方,但同時也是最能讓人發財的地方——銅錢沙河,他們在返回的途中遇上了一條小河,而后面的人卻不小心被小河里的一塊石頭絆倒了,可前面的那個人——比爾卻沒有理他,而那一個被絆倒的人卻只好被迫停了下來,在接下來的日子里,那個人與死神作斗爭,一路上,他與作文病狼斗爭,最終他把狼殺死了,他本以為自己要死了,但他在最后時刻看到了一只船停在了離他十英里的地方,經過自己的努力,最后他終于獲救了。
他在一路上遇到的困難還少嗎?他被比爾丟棄,又一路上沒有食物,再加上他心里的恐懼十分多,甚至還有一只病狼跟在他后面希望他比它先早死一步時,他放棄生存了嗎?不,他沒有放棄,他一直在堅持著,當他的嘴吃不下東西時,他放棄生存了嗎?不,沒有,當那頭病狼想吃他的時候他放棄了生存了嗎?沒有,他還用盡全力把病狼打倒了。
生命的意義就是:不屈服,永遠奮斗,對生命永遠充滿熱情。
《熱愛生命》感悟100字篇3
正如這本書的名字一樣,我在通讀全篇之后比以往更加熱愛我的生命了,我充分意識到人在面臨對自己的生命有巨大威脅的事物時的那種絕望和本能地隨之而來的讓自己活下去的堅定信念。這種信念甚至連金子——多數人們活著的最大追求——也沒能將它推翻,可見生命之可貴了。
《熱愛生命》說的是一位淘金者被和他同樣身處險境的同伴拋棄,獨自一人同荒原上的險惡環境作斗爭,最后在垂死之際得救的故事。
在這一段艱難的日子里,他幾乎像一個原始人一般生活,所有的時間都是用來尋找食物和不停地走路,甚至爬。盡管吃進去的遠遠抵不上跋涉所花去的力氣,但是他情愿爬,也不愿停下來,因為一旦停下,他的結局便可想而知,還有什么比眼睜睜看著自己生命的火花漸漸熄滅更為痛苦和焦心的呢?只要不停止,那怕只存在一絲希望,生命也便會因它而發光,不管那光是多么微弱。生命是永不停息的。
他和大棕熊相遇過,他首先想到的不是害怕,而是在嚼厭了難以下咽的燈芯草和苦辣的漿果之后,想吃上一點肉。這是多么可怕啊,饑餓已經將他逼到絕路上,看見了能將自己一口吞下的動物竟不覺得害怕了,卻反過來想將它吃掉。()而他隨后為了嚇跑棕熊而發出的喊聲,不,那已經不能叫做喊聲,而是咆哮,兇猛的食肉動物發出般的咆哮,儼然是發自人內心最深處的一首悲壯的對生命的熱愛之歌。
此外,他因激動而手忙腳亂地抓松雞,卻只抓到幾根羽毛;將一個小水坑里的水幾乎舀光來捉魚,那魚卻通過一條縫隙游到一個大水坑里去了……類似的困難數不勝數,以至于他最后和一頭狼互相較量,他那時已沒有力氣直立著走路了,只有慢慢地爬,他就這樣在前面爬著,后面跟著那頭有著一條干枯粗糙的舌頭和可怕耐心的病狼……
然而,在我看來,最可怕的卻是在故事一開始,他由于受了傷,向自己的同伴求救,那是“一個堅強的人在患難中發出的求救聲”,可是同伴比爾卻一句話也沒說,荒原的殘酷生活已經將比爾的人性磨滅了,他連一個表情也沒有,就頭也不回地一直向前走,只留下另一人在蒼涼可怕、毫無生機的荒原上拖著他那條受傷的腿獨自面對眼前的這個噩夢。那是一片灰色,灰蒙蒙的天空,灰蒙蒙的荒原,整個世界仿佛都被浸染在灰色的顏料中間,唯一的一絲雜色就是他,再沒有別的了。他的內心此時就像周圍的世界一樣冰涼、失落,同時只感覺自己像要被這片怪獸般巨大、可怖的灰色吞沒一樣,他著實感覺到了自己的渺小,全身似乎都被恐懼占領了。如果他不是獨自一人,而是和另外一個人并肩作戰,那么不論這里的世界有著怎樣猙獰的面孔,他也不會覺得害怕,始終有一種東西會溫暖他被寒風吹得冰冷的雙手和臉龐,會在他身處險境時帶給他希望和勇氣。所以他此刻的心情便不言而喻,在患難之時遭到同伴的拋棄也許是一生中最痛苦和悲哀的了。
盡管頻遭打擊,他仍然以非常人所能擁有的毅力堅持了下來。他用自己的辛酸和淚水譜寫成的生命贊歌將會一直回響在我的心中。
《熱愛生命》感悟100字篇4
膾炙人口的小說《熱愛生命》曾經轟動歐美,并得到了列寧的稱贊。作品中表現出的強烈的大自然氣息,勇敢和冒險的浪漫精神,人“要活下去”的堅強意志深深地吸引著我,使人讀來激動不已。這篇小說中,杰克·倫敦以巨大的藝術力量平靜地敘述了一個驚心動魄的生命與死亡抗爭的故事,表現了對生命的酷愛如何幫一個人戰勝了死亡;盡管病餓交加,筋疲力盡,仍然在徒手搏斗中把緊跟在后面的一只餓狼制服了,并且通過冰天雪地的荒野掙扎著來到海邊,終于被一艘捕鯨船救起。
這個悲壯的故事,生動地展示了人性的偉大和堅強。充分展現出人性深處的閃光點,生動逼真地描寫出了生命的堅韌與頑強,奏響了一曲頑強的生命贊歌,可謂撼人心魄。
生命本身蘊涵著巨大的潛在能量。生命有時極其脆弱,瞬間,它可能就會化為烏有;可是生命有時又異常強大,強大得讓令人驚嘆。這種能量讓你不管面對什么,哪怕是吞噬你的荒野、野獸,還是饑餓、疾病的折磨,都會支撐著你勇敢地戰勝它。而在背后支撐生命、提供能量的無疑就是堅定的信念。只要心中生存的信念還在,只要不輕易放棄自己的生命,再窘困的處境也能絕處逢生。另一方面來說,熱愛生命,就要有所信仰,有所追求。當人們沒有了信仰,沒有了追求,生命便完全成了一副軀殼,與一具行尸走肉何已?!
現實生活中,有人慨嘆生不逢時、人生如夢,有人抱怨活著真沒意思,更有人說人生就是痛苦和無聊;于是在這種沒有信仰的人生觀唆使下,我們看到的是太多的生活的空虛和無聊,太多的游戲人生,太多的頹廢和消沉以及百無聊賴……前些天看到一則報道,說我國目前每年自殺的案例中大多數在農村,而農藥又是罪魁禍首;這也多少從側面反映了我國目前農村人口總體素質相對城市有待進一步提高的問題。遇到生活中或工作上的些許困難、小事,不是想方設法去克服解決,而是“氣不打一處來”,小事鬧大,大事則要鬧得尋死覓活。這同小說中的主人公克服險阻、艱難求生的勇氣相比簡直是天壤之別。可能有不少人曾經看過殘疾人演出或殘疾人運動會,那些身殘志堅的勇士們克服著種.種難以想象的困難甚至折磨,做出了連健全人都難以完成的任務。他們是熱愛生命、勇于同困難作斗爭的典范。
《熱愛生命》感悟100字篇5
杰克·倫敦在其短篇小說《熱愛生命》中描寫了一位無名的淘金人在歸途中遭伙伴拋棄、在自然困境中、瀕臨死亡下向我們展示的頑強的生存意志——驚人的生命力和挑戰極限的斗志。
淘金人帶著沉甸甸的金子凱旋而歸,美好的未來似乎已經展現在淘金人的眼前。可是,他陷入了生命的困境——孤獨一人在荒野中行走,身體病弱,行走艱難,缺衣少食,面對饑餓難耐的野獸,他該如何走出困境?
信仰是心靈最好的朋友。饑餓是身體最大的敵人。
當金子成為負擔時,舍棄是一種智慧。金子曾經是淘金人絢麗的夢想,然而,此時卻成為疲憊不堪的淘金人的負擔。繼續背負金子前行,只能走向死亡。舍棄它,才能走得更遠。比爾至死沒有扔掉淘來的金子,所以等待他的是死亡。而淘金人睿智地分批扔掉了金子,也就扔掉了負擔,輕裝前行,走向生命。
《熱愛生命》感悟100字篇6
在一堂作文課上,我們班讀了蒙田寫的《熱愛生命》。這篇文章主要寫了有的人對時間置之不理;有的人對時間恭恭敬敬;有的人隨意打發時間;有的人爭分奪秒搶時間......作者反思自己,倡議大家熱愛生命,珍惜時間。生活中,我發現有人把時間大
這篇文章主要寫了有的人對時間置之不理;有的人對時間恭恭敬敬;有的人隨意打發時間;有的人爭分奪秒搶時間......作者反思自己,倡議大家熱愛生命,珍惜時間。
生活中,我發現有人把時間大肆揮霍,而我當然認為這是不對的,因為這樣的話時間就白白浪費,白白從你身邊溜走。人人都說:“一寸光陰一寸金,寸金難買寸光陰”,但現實生活中有多少人珍惜時間呢?大把大把的時間用在電腦游戲上,大把大把的時間用在吃喝玩樂上。燕子去了,有再來的時候;楊柳枯了,有再青的時候;桃花謝了,有再開的時候。我們的時間確是一去不復返。莫等閑、白了少年頭,空悲切!
如果你無視時間,閑置時間,那么成功會不知不覺地遠離你。相反,如果你支配好自己的時間,那么成功會離你越來越近。正如魯迅所說:“哪里有天才!我是把別人喝咖啡的功夫用在工作上。”成功人士其實都是成功的時間支配者。
從今天就開始,從現在就開始,熱愛生命,珍惜時間,做成功的時間支配者吧!
《熱愛生命》感悟100字篇7
這是美國作家杰克。倫敦的名作,熱愛生命這四個字似乎很容易脫口而出,真正完全實踐的,是不容易的。
一個爬行的病人,一只跛行的病狼,兩個生靈在荒野中拖著垂死的軀體——這樣的境況,活著便是最大的希望。他一直在尋覓著伙伴比爾的痕跡,心中有一個念頭,就是比爾沒有放棄自己。漿果,燈心草,用來充饑,在身體極度衰弱之際,還不忘數火柴,捉松雞,捕魚,同時還與棕熊等抗爭。直到發現病狼,找到一種相互支撐的力量。當疲倦將意識淹沒,憑著某種奇怪的心靈法術,也要反抗。他最后戰勝病狼,獲得勝利。作為一個人,其實已經拋棄了,不愿在掙扎拼搏了,唯獨身體的生命不愿死去,鞭策向前。正是知道了死亡不可逃避,活著才擁有了真正的意義。
讀完這本書,我有很多的感悟。在面臨疾病,意外,或者生命出現危機的時候,人有一種本能的求生,無限的涌現出來。這種體驗只有親身經歷過,無法想象。當我身體瘦骨嶙峋,疼痛難忍,生命即將枯萎之時,在不能堅持,又不甘愿放棄,我還是挺過了這一關,因為,活著,哪怕一分鐘,也是生命的意義所在。
四川地震,無數的生命被掩埋在廢墟之下,那牙牙學語的孩子,還未學會生命二字,就剝奪了生命;那學前班的孩子,還在練習人生的比劃,就終止了人生;那還未舉辦婚禮,享受生命中最美好的一課,就被地震奪去了生命——地震中出現的生命奇跡,又是讓人感慨萬千,生命以最高價值而重生。
人的一生,總會遇到這樣那樣的苦難,苦難是一所大學,主要從中學到什么。感恩,珍惜,熱愛生命。泰戈爾有一句詩,生如夏花之絢爛,死如秋葉之靜美。
萬物之中為此長存,活著,并經歷苦痛,能做到這一點,便是勝利,即使這場賭博已不再金光燦燦。詩人食指寫道---我能頑強的活著,屢經挫敗,決不輕從,活到現在,就是因為,相信未來,熱愛生命。只要熱愛生命,一切都在意料之中。
《熱愛生命》感悟100字篇8
今天,我在家中讀了一篇關于美國著名作家杰克·倫敦《熱愛生命》的這篇文章,通過一個淘金者在冰天雪地的北極圈內遇難后,被朋友拋棄以后,最終戰勝饑餓、恐懼、傷痛、以及病狼的威脅,依靠自己堅韌不屈、頑強的意志最終得救的事,表達出作者非常熱愛生命的情感。
這篇文章,讓我認識到生命的可貴,作者所要表達對生命的熱愛使我感觸頗深。 在生活中,我常常認為生命只不過是肉體包含的軀殼罷了,支配著人類的思想、意志、行動,而卻沒有認識到生命也是我們的一切,失去它就等于失去一切的一切。許多人都受著肉體的支配,如行尸走肉般生活在這個世界的暗處,受外界壓力、生存困惑著、煎熬著,折磨著自己的生命,完全忘記生命的可貴。
在學習中,我通常認為學習只不過是為他人學習,而忘記了學習的本質,被動的接受教育,殊不知,學習是為自己的靈魂和生命更加充實,乃至于更加豐富精彩。時常想放棄學業,但是生命讓我繼續下去,不放棄追求科學的心理。
那些放棄生命的人們啊,在活著的時候,一味的追求肉體上的享樂,而忘記生命已向你發出警告:你的生命正在走向毀滅、消亡。著名藝人張國榮、陳琳放棄他們寶貴的生命,有的因負重過大而死、有的又因情所困而死,這些人都沒有看到自己軀殼下的靈魂,只被那簡單的理由而迷惑著,不懂得熱愛生命的人,就仿佛失去了靈魂,被那肉體和大腦支配著,從事著一些不被生命眷顧的事業。 還有,現在的青年人不顧生命的反對,吸煙、酗酒、賭博、吸毒等等一些陋習,摧殘著寶貴的生命,使生命千瘡百孔、腐爛不堪。而在夕陽紅中那些白發蒼蒼的老人們,他們是多么的熱愛生命啊,每一天都生活的非常快樂幸福,為別人著想,并且善良、和睦的與別人生活,他們的生命是高尚的、純潔的,他們的心是晶瑩透亮,閃閃發光的。
熱愛生命是我們不可缺少的精神力量,使我們的肉體與靈魂充分結合并且升華。每個人都要有著這樣的精神力量,這樣強大的力量會使我們像文章中堅韌不屈、頑強拼搏不放棄生命的那位淘金者一樣,讓我們對待任何使我們產生放棄生命念頭的時候,勇敢的戰勝困難,努力向前,最終走向成功。
《熱愛生命》感悟100字篇9
“生命屬于每一個人只有一次。人的一生應當這樣度過:當他回首往事時,不會因虛度年華而悔恨,也不會因碌碌無為而愧疚。這樣,在臨死的時候,他就能夠說我把自己的整個生命和全部精力都獻給了世界上最壯麗的事業——為人類解放而奮斗。”
是啊,生命是多么的神圣,多么的寶貴。然而在現實生活中,有人慨嘆生不逢時、人生如夢,有人抱怨活著真沒意思,更有人說人生就是痛苦和無聊,甚至有人因為那么一點點的小挫折就屈服。自我放棄,一生都碌碌無為。
杰克?倫敦的《熱愛生命》講的就是一個關于生命的故事。作品中表現出的強烈的大自然氣息,勇敢和冒險的浪漫精神,還有人“要活下去”的堅強意志深深地吸引著我,使人讀來激動不已:一個美國西部的淘金者在返回的途中被朋友狠心的拋棄了,他獨自跋涉在廣袤的荒原上。冬天逼近了,寒風夾著雪花向他襲來,他已經沒有一點食物了,而且他的腿受了傷,鞋子破了,腳在流血。他只能歪歪斜斜地蹣跚在布滿沼澤、丘陵、小溪的荒原上,非常艱難地前行著。甚至到了最后,他只能用爬的才能勉強前進。就在他的身體非常虛弱幾經昏倒的時候,他的危險來臨了!他遇到了一匹同樣饑餓不堪的病狼!這匹病狼緊緊的跟隨在他的身后,舔著他的血跡。就這樣,一場激烈的生死爭奪戰開始了!兩個瀕臨死亡的生靈拖著垂死的軀殼在荒原上互相獵取對方。為了活著回去,為了戰勝這匹令他作嘔的病狼,盡管病餓交加,筋疲力盡,仍然在徒手搏斗中用盡所有力氣咬死了狼,喝了狼的血。最終通過冰天雪地的荒野掙扎著來到海邊,終于被一艘捕鯨船救起。
這個悲壯的故事,生動地展示了人性的偉大和堅強。這篇小說中的主人公在重重艱難險阻面前,想要放棄生命,選擇死亡是再容易不過的事情,但他卻沒有甘心就死,他選擇了抗爭。這與現在社會的人形成了多大的反差啊~現在電視,網絡,報紙上,隨便一看都會看到幾則自殺的新聞。什么職場壓力太大、學習不好自卑拉、感情遇到問題拉,這些小事情也都能讓人聯想到死亡。可見現在社會上的人類比起小說的主人公來是多么的卑微啊。
即使一個人窮的什么都沒有,那有什么大不了的呢?還有生命啊。一個人身上最寶貴的東西不就是生命么!生命有的時候是非常脆弱的,一瞬間,它可能就會化為烏有;可是生命有時卻又如此強大,強大得令人驚嘆。這種力量讓你不管面對什么,哪怕是荒野、野獸,還是饑餓、疾病的折磨,都會支撐著你勇敢地戰勝它。而在背后支撐生命、提供能量就是堅定的信念啊。只要你心中還有生存的信念,不輕易放棄自己的生命,那么再窘困的處境也能絕處逢生。
而這個小說最讓我記憶猶新的,卻是狠心丟棄腳受了傷的主人公的朋友--比爾。曾經是那樣的同甘共苦,卻為了求取自己的生命,放棄深厚的友情……那時候我很疑惑,生命難道真的那么重要么?難道真的為了生命,連愛情,友情都可以失去?但后來我發現:人生在世,靠的不都是親情,愛情,友情么?如果失去了其中的任何一項,這樣的生命是沒有意義的。然而,比爾可能到死的時候,才會體會到這一點吧!
人,一撇,一那。一撇代表的是生命,是肉體。而一那則代表著心靈。只有擁有偉大心靈,才能成為一個大寫的人!
人們那~讓我們永遠擁抱偉大的、頑強的生命;讓生命之樹常青!
《熱愛生命》感悟100字篇10
又一次看這本書,再一次的陷入其中。
回想第一次看到這部小說是在高一時,一次無意間在一位女同學新買的雜志中夾著這么一個小冊子。也就是這么一個小冊子我第一次對一本書產生了濃厚的興趣。把他從書上取下來。惹的那位女同學是又打又鬧的。回想起那斷時光還真是有趣啊!
那時課外讀物較少,這本小冊子也就讀了兩遍。而這次再次偶遇,更是愛不釋手,毫不猶豫的撿起從讀。更覺感慨萬千啊!
各種壓力接踵而至,他在我需要的時候給了我最自我的激勵。
這次這本小說共載錄了10篇杰克倫敦的小說,都是中短。依然最愛《熱愛生命》、《黃金谷》。就上網下了一部電子版的放在手機里以便隨時閱讀。
這一切或許只因自己已經長大了吧。崇拜的是他那種精神和毅志,一種原始的沖動和粗獷的豪邁感。正如書中《為在路上的人干杯》中的一句話:人們都知道他非常疲憊,可是卻很欣賞他努力支撐自己的這種驕傲。
閱讀,讓我更加崇尚自由,讓我更加獨立、堅強、勇敢、堅毅。
我想我會努力突破自己,即使一個人,雖然有時很寂寞,其實一樣可以過的很好。是可忍,孰不可忍。
今天所做的一切,明天會告訴我答案。無論怎樣?定要堅韌。
你不是一個人在戰斗,你背后有眾多想要突破內心困苦的靈魂會助你永生。阿門!
相信明天會更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