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性的呼喚》高中讀后感
《野性的呼喚》高中讀后感(精選篇1)
文學總是人學,盡管小說的主角巴克是一只狗。1000個人眼中有1000個巴克,作為在校大學生的我,讀出了的是一個青年的轉變過程。
剛開始巴克從嗷嗷待哺到逐漸成長的四年(大學躺著也中槍)來,它在法官家過的是悠閑、富足的貴族生活。恰如優(yōu)秀青年在學校無憂無慮地學習,常年拿著專業(yè)課第一,各種獎項應有盡有。
但是,生活就像心電圖,當一馬平川時你已經掛了,要活著,必然是高低起伏的。巴克被人賣了,先受到了紅汗衫男人的調教,得到了第一條醒悟:
在拿著棒子的人面前永遠沒有機會戰(zhàn)勝他。(在一個高富帥拿著錢向你炫耀時沒有機會戰(zhàn)勝他。所以北愛中吳狄和安迪打賭是很傻很天真的。)
巴克后來又被帶到了北極,正如在校青年正式踏入了社會。作者十歲左右就開始做報童和罐頭工人,在街頭斗毆中練就了一身本領,成了小流氓頭。經歷融化在作品里,變成了殘酷社會的真實寫照。第一次對巴克的觸動就是生命的凋零。當同行的一條狗柯利熱情地向前迎向一條愛斯基摩狗時卻被不分青紅皂白,也沒有任何宣告,狠狠地咬了一口,又被三四十只愛斯基摩犬踩在身下,興奮地叫著、咬著直至死亡。在南方(學校),奉行著愛和友誼法則,尊重私有財產和個人感情是很自然很正常的事情;而在北方(社會),肆虐的卻是棒子和牙齒法則,誰還顧全考慮仁義道德,誰就是傻瓜!誰遵守這些道理,誰就要被淘汰。
于是巴克開始學會了各式各樣的生存,學會了不挑食(剛開始找工作不能挑三拈四的)學會了狡黠詭秘地偷竊(資本的原始積累)最終長成了一條壯壯的狗(扎穩(wěn)根的青年)。
《這個殺手不太冷》中當小女孩問“生活是一直如此艱辛,還是僅僅小時候如此?”雷諾回答:“一直如此。”過了一關還有一關,接下來巴克碰到了領頭狗(公司老總)的挑戰(zhàn)。“它預料布克會是一個危險的對手。于是,它覺得應該先下手為強,只要有任何展示它牙齒的機會,它絕不錯過。”而巴克學會了“把自己的野心掩藏起來,耐心地等待時機。”最終奪得了領頭狗的位置,很快學會了管理手下的狗,讓大家跑起來“像一條狗一樣”
跟對人很重要,可惜狗不能主宰自己的去向。在第一個主人麾下,他們一同創(chuàng)造了旅程的記錄。因為主人有破紀錄的目標,有作為一個政府的信使經歷了各式各樣的危險,從不退縮的性格,有對狗兒們賞罰分明和愛護。在第二個主人手下,沒有了創(chuàng)紀錄可言,像機器工作一樣死板,但畢竟還有基本的愛護,所以他們歷盡艱險還是完成了任務。在第三個主人手里,繁重的任務,心毒手狠地對待,徹底把巴克變成了皮包骨頭,經歷了生命最重的磨難。物極必反,在最后的主人桑頓手里,巴克得到了愛——其他人照顧狗是出于責任感或商業(yè)利益,他照顧狗卻如同在照顧自己的孩子。
曾聽過一句話:這輩子所有的挫折與困難是為了某一時刻幸福降臨所做的鋪墊。桑頓給了巴克靈魂的救贖,就像一個闖蕩多年的青年遇到了攜手走入婚姻的至愛。十分懷疑他們上輩子是一對情侶,這一章我看的版本名字為:只為一個人的愛。如果你想感受生命的炙熱與美好,就好好讀這一章吧,太多的美好不能詳述,與狂熱赤誠的愛有關,與死亡面前的不離不棄有關,與靈魂的信任有關。
書名揭示了結局。在淘金之旅中,身體內的野性使巴克與狼奔跑在銀色的月光之下(結識道上的兄弟),在主人消失后終于甩掉最后的羈絆與狼共舞(成為黑社會老大)。最后變成當?shù)亓藗髡f,使伊哈特人毛骨悚然地悲嘆。這一結局也折射出作者渴望冒險的性格,身體不時不是充斥著野性奔騰的血液。十三歲時他曾經只身駕駛小船穿過暴風雨中的舊金山灣;十七歲時他上了一捕獵船做水手,經過朝鮮、日本,到白令海一帶去獵海豹;即使有了豐厚的經濟收入,但他仍不滿足于平靜的生活。一九零六年,他建造一艘船,自己駕著去環(huán)游世界,走到了澳大利亞。
杰克·倫敦與海明威一樣是我喜愛的作家,而他們都在自殺中結束了自己的生命。但我認為他們在結束生命前都是怯懦的,無法面對生活的艱辛鼓足勇氣地活下去。對海明威而言,他沒像《老人與海》中老頭航行到家即使魚只剩下光光的脊骨也安然沉沉地睡去;對杰克·倫敦而言,他沒像《熱愛生命》中被人們發(fā)現(xiàn)時“只是一股勁地向前蠕動。”
希望每個人都能在人生的旅途中堅持到底,在七老八十時回憶著年輕時的坎坷與美好,對著膝下的孫輩安然地說:“給你講一個故事,故事里的人從來沒有放棄……”
《野性的呼喚》高中讀后感(精選篇2)
讀了美國杰克·倫敦的《野性的呼喚》一書后,我的內心受到了極大的震撼與鼓舞,他的文筆是那樣充滿激情和深邃,其中讓我印象最深刻的就是書中“野性的呼喚”和“白獠牙”這兩個章節(jié)。
(一)“野性的呼喚”
巴克明白:不管發(fā)生什么爭斗,和別的狗打起架來它是從來都不跑開。不過那個穿紅衣衫的男人的棍棒,已經把一個更基本、更原始的法則打進了它的身體里。文明的時候,它會為了某種道義去死,而現(xiàn)在,它不公開搶劫,而是悄悄地,狡詐地偷取,這是出于對棍棒和犬牙的敬畏。
雖然巴克被馴服,可他一直沒有放棄對原始森林的追求。在拉雪橇中,它努力地盡著自己的職責,但它更渴望叢林深處自由自在的生活。它渴望在狗群中有一個地位,原始獸性支配著它,在拉車這種艱辛的條件下更有增無減,暗中增長的狡詐使巴克能沉著冷靜,善于控制,謹小慎微成了它的處事特點,即使在仇人斯皮茨面前它也能如此,這對我們人類來說難道不是一個啟示嗎?暗中成長,知己知彼,戰(zhàn)勝對手,實現(xiàn)目標。
這個章節(jié)令我最感動的就是它對主人桑頓的忠誠,它不顧自己的性命去救主人,可謂很珍貴的感情,他無愧于“幽靈狗”、“惡鬼”、“野狼之歌”等稱謂。
(二)“白獠牙”
忸怩卻兇殘的母狼一次又一次引誘亨利和比爾的狗群,一只又一只狗被它引誘出去然后被整個狼群吃掉。當狗群幾乎被它們吃完時,饑荒已過去,春天到來了。三只公狼(年輕的領頭狼,獨眼老狼和野心勃勃的三歲小狼)進行了爭奪母狼的戰(zhàn)斗,最終獨眼老狼勝利,與母狼走在了一起,它們似乎已經忘了被征服的對手和用鮮血寫在雪地上的愛情故事,在路途中遇上了印第安人正在扎營的地盤。母狼這時身體漸漸笨重起來,因為它懷孕了。母狼一直在尋找一個地方,可以使它安全產下狼崽。在產下狼崽之后,母狼極力不讓獨眼老狼進入那個山洞,而老狼也明白自己身為狼父的責任。它跑出去為母狼和狼崽覓食,與豪豬、山貓等兇殘的動物搏斗,最終因驚動了山貓穴而喪命。五只幼狼崽最終只剩下小灰狼,它成長的很快,也能很快地學會很多東西。在一次又一次獨自獵食中它學會了機智的搏斗,朦朧明白了肉食法則。世界上有兩種生命——自己的和另外的。自己的一種包括母親和它,另外一種包括所有的生物,而這種又要劃分。一部分是那一種要殺死吃掉的,這部分包括非殺生動物和小殺生動物,另一部分是要殺死吃掉它那一種的,或被它那一種殺死吃掉。于是這樣的分類便產生了法則。生命的目標就是肉食,生命本身就是肉食。生命以生命為生,有食者和被食者。這條法則就是:吃或被吃。
在小灰狼不小心進入了人類的營地時,它第一次看見人類——奇怪的兩腳動物。而它卻不明白,這兩腳動物卻是一切活物的君主。在它極度恐慌時母親跑了過來,人類認出了母狼,叫它“基切!”而母狼也屈服于人類,小灰狼是母狼基切與狼群生活的證據。狗就是狗,狼就是狼。小灰狼從父狼那里繼承了很多特征——白獠牙是最明顯的特征,也是區(qū)分它與狗不同的特征。在營地,它不甘于被別的狗欺負,它在一次又一次搏斗中的機智、靈敏、快捷,它的身體也很結實,使它漸漸有了地位。但它性格孤僻安靜,喜歡獨來獨往。別的狗都不敢惹它,在日漸成長中,它明白了一個道理:欺負比它弱的,讓步比它強的,而對于人類,則把他們視為神——他們可以用石頭、棍棒,可以給它肉吃的神。
在白獠牙的心中并沒有愛,只有兇殘,即使有母親基切的記憶,不過那已經是好久以前的事情了。在它再次見到母親的時候,母親又生了幾只小崽。不過母親好像不記得它了,一下子就咬破了它的臉,使得白獠牙退得更遠一些,一切過去的記憶和聯(lián)想再次消失,母親基切對它已一錢不值,它已經學會沒有基切照樣過得很好,忘了母親有何用處。
或許自然界就是這樣的,它們與生俱來的獸性與兇殘使它們忘記了一切,包括愛。在殘酷的弱肉強食法則下,唯有不斷斗爭與拼搏,才能強大,不至于平庸被欺壓。難道這對我們人類來說不是一種啟示嗎?
在饑荒過去之后,小灰狼回到了營地,它已作出決定,用它的自由和辛勤的勞動、忠誠來換取肉食、熱鬧和安全感。
在某些環(huán)境下,我們是無能為力的,在可以選擇的途徑中,有時是需要走捷徑的,即使這樣會犧牲一些東西,但獲得的卻是內心的安定和別的路所給不了的安全感。
《野性的呼喚》高中讀后感(精選篇3)
作為一個普通的讀者,我無意強調作者反復想表達的那些東西,僅僅只是希望在重現(xiàn)文脈的過程中,表達出那些我感受到的。《野性的呼喚》里呈現(xiàn)的并不只是一個充滿了血腥暴力爾虞我詐的狗狼世界,同時也是人類殘酷的競爭社會的縮影,它體現(xiàn)出的,是一種生存的智慧。
法則一——適應殘酷環(huán)境
在這部書中,最令我印象深刻的,不是那雪的苦旅中的絕望,不是那愛與希望中的幸福,也不是那在野性與愛間的掙扎,而是馴養(yǎng)狗巴克在初到北方時的堅韌與瘋狂的學習能力。
隨大流的社會中,特立獨行或許意味著耀眼奪目,然而更多的是孤立。山不靠我,故我只得靠山。在面對新的環(huán)境時,我們最好的選擇就是適應環(huán)境、融入生活。而巴克無疑是一個優(yōu)秀的生命,它的優(yōu)秀體現(xiàn)在它極其強大的生存本能——低調的觀察身邊的一切,記住一切需要記住的學習一切可以學習的,并盡一切所能做的更好。這種學習本能足以使它在任何環(huán)境中生活得如魚得水。
在我們的生命中,不論是升學或是走進社會,都要以一顆不屈的心,通過模仿與思考了解身邊的環(huán)境,適應環(huán)境。
法則二——在痛苦中蛻變
“巴克很貪吃。它每天能分到一磅半干鮭魚,可是這些吃下肚兒,就像沒吃一樣。它總是吃不飽,肚子長期忍受著饑餓的煎熬。巴克的腳沒有那些愛斯基摩狗的腳那樣解釋堅硬,一整天都疼痛難忍,只能一瘸一拐的走路,一到扎營時,它就躺下來,像一條死狗一樣.”
任何一個人,在讀到這些文段時,都一定可以體會到巴克在初為雪橇犬時那些肉體上難以忍受的痛苦,這些痛苦無時無刻不在折磨著它未定的彷徨的心。初入新環(huán)境,及時盡力調整心態(tài),及時積極地努力著,可長期養(yǎng)成的生活習慣給自身帶來的影響卻接踵而來,難以改變的生活習慣,會讓你做什么都慢上半拍。可這是一個必然的過程。
環(huán)境會將你改造,迫于生存,某些不論你看好或看壞的東西都會改變,痛苦會在無形中漸漸消失,如果能忍受先前的痛苦,則必然蛻變。忍得一時,海闊天空。
法則三——找尋存在意義
只有不盲目的人才不會空虛。就如同雪橇狗們,它們被一種難以名狀的自豪感緊緊抓住,那是挽繩與雪道帶來的自豪,那種自豪足以讓它們堅持苦干到最后一息,足以引誘它們高高興興的死去,而一旦把它們趕出挽具,它們是會心碎的——在它們的心中,拉撬是它們存在的終極意義,這種意義帶來的力量足以支撐起它們心中那永不磨滅的火焰。
而人類,就更不應空虛度日,每一個生命都有其存在的意義,而生命的存在,就是為了發(fā)現(xiàn)他,并為之而活。如此,每一天便都能體會到生存的自豪與快樂。
法則四——隱忍爆發(fā)立威
不得不說,巴克是一個天生的領導者,它威猛、強壯、有魄力而又攻于心計。它不像那些有心無力的軍師般文弱而難以服人,也不像那些有勇無謀的魁梧勇士——它們只能成為將軍,而難以成為王者。巴克雖只是小小狗群中的王,但無人可以否認它的領導魅力。
巴克與原頭領斯皮茨的斗爭其實有些像中國古代皇子逼宮的過程,他們通常忍辱負重許久,暗地里積蓄力量——拉攏朝臣、挑撥離間、策反,使帝王有苦說不出,然后等待時機,一舉爆發(fā),以絕對的力量打敗對手,既可繼位,又可在朝臣間立威。
所以綜合各項來看,巴克的成功奪權幾乎是一個必然的結果。
法則五——正紀律團體成
奪江山易坐江山難,一個好的領導者不光要有出色的個體戰(zhàn)力,還必須擁有身先士卒的領導精神,要對整個團隊負責。而在這一點上巴克無疑做的不錯,它嚴肅地加強了狗隊中紀律的管理,讓其他狗又敬又畏,拉橇時付出最多的努力,平時生活中也比前任的領導者做得更好,就如書中所描述的“它一下就承擔起了領頭狗的責任,凡是需要做出正確的判斷或迅速思考或立即行動的時候,巴克都顯示出了甚至比斯皮茨還要高超的能力……”
作為一個新的領頭狗,在作出了這些努力之后,屬于巴克的小團隊就已經初步完善了。
法則六——遭巨變難重重
作為一部小說的主角,巴克注定不可能擁有一個一帆風順的人生。于是,作者安排了三個不知輕重的熱血青年給巴克帶去苦難——在過度的疲憊之下,幾個老伙伴大多永遠留在了雪地里;而僅有的生存者們也引起愚昧殘暴的主人無情地鞭打而遍體鱗傷,筋疲力盡的巴克也形狀慘烈。
“它那美麗的皮毛不再挺秀光滑,而是聳拉下來,顯得軟弱無力,被拖得又臟又濕,有的地方還和哈爾用棍棒打出的凝血粘結在一起。肌肉耗盡了,只剩下多節(jié)的筋絡;腳爪上沒肉了,透過松垮、多皺、無肉的皮可以清晰的看見每根肋條和骨頭的輪廓。”
一段話,字字滴血,連旁觀者都不忍目睹,可巴克放棄了嗎?沒有,巴克用一種讓人心碎的意志力走完了最艱苦的一程,那是一種大多數(shù)自命萬物之靈的人類所不具備的偉大精神!
法則七——拯救愛駐心間
一個人的情節(jié)是不完整的,每個主角都會有屬于它的另一半。巴克生命中的那個他在巴克最危急的時刻出現(xiàn)了,他拯救了巴克的生命,用一顆愛狗的心征服了巴克。約翰·桑頓,是巴克生命中最溫暖的一蓬火焰,并在時間的滋養(yǎng)下越燒越旺。
沒有生命的心是全然冷硬的,我一直堅信,每個生命的心海中都存在著一方柔軟的凈土,不容玷污,不容褻瀆。那里住著那么一個或幾個生命,或許是親人,或許是朋友,或許是戀人,總之,他們會讓人傾盡全力想要保護,那感情是高于一切的愛,高于財富,高于榮譽,甚至,高于生命。沒有這種愛的生命是殘缺的,而擁有了的,哪怕心中人已成為過去,但只要有過那么哪怕一個人,即使在在冰冷的環(huán)境中,心中依舊回蕩著溫暖的火光。
《野性的呼喚》高中讀后感(精選篇4)
杰克·倫敦是個天才,他的《野性的呼喚》是一本偉大的書。當然,這是一個關于叫做“巴克”的狗的故事,不過讀了之后,你就會發(fā)現(xiàn),這本書遠不是寫狗那么簡單。
1、為了一點生存
什么比活著更重要?哪怕是痛苦地活著。在生與死之間,巴克是毫不猶豫地選擇了活,而且他必須面對的是痛苦地活。
巴克原本是一只貴族狗,他的父親是一頭巨大的圣伯納德狗,而母親是一只蘇格蘭牧羊狗,因此他沒有父親那樣偉岸的身軀。可是米勒法官私宅里的優(yōu) 裕生活、米勒家族對他獨一無二的寵愛以及其他狗只對他普遍的敬意賦予他那140磅的身軀某種特殊的尊嚴,使他時時處處顯示出一種濃厚的皇家派頭。然而他的 厄運來自于他對“熟人”的過分信任,他被米勒家的園丁騙出園子然后賣掉,從此開始了與以前的生活有著天淵之別的艱辛生活。
人們把古代那些大戶人家的公子統(tǒng)稱為“紈绔子弟”,如果這樣推理的話,巴克也可以被稱作“紈绔狗”了。但巴克具有的是《紅樓夢》中賈寶玉那樣 的“紈绔”,這種“紈绔”只是絕對的養(yǎng)尊處優(yōu),但是心地絕對的善良單純,從來沒有欺凌弱小的邪念。所以,當他們離開了養(yǎng)尊處優(yōu)的環(huán)境時,恐怕比乞丐還要可 憐。
為了活下去,巴克終于學得聰明了。他在挨了人類的痛打之后,終于醒悟:自己根本不可能與一個手持棍棒的人抗衡。從此,他徹底明白了什么叫做“棍棒的法則”,他知道了,在他以后的生活中,不再有所謂的“文明”,他必須喚醒自身的潛能狡猾地對待它。
除此之外,更為殘酷的是狗群之間的爭斗,這種爭斗才是真正致命的。它充滿了濃濃的血腥味道。巴克在戴伊海岸第一天的遭遇成為了他終生難忘的一 課。那時他眼看著他的伙伴科利以自己慣有的友好方式向一條愛斯基摩狗表示親近,然后又看著那條狗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勢撕開了科利的臉然后跳開,是的,這是狼 的搏斗方式。然后30至40只狗將他們團團圍住,沉默。科利最終被撞翻在地,不能起來,于是那群圍觀的狗群嗥叫著蜂擁而上將科利層層壓住,終于,科利痛苦 的尖叫湮沒于茫茫的雪海之中……準確地說,科利最終被撕成了碎片。
這個猝不及防的殘酷的事實告訴巴克,在狗的世界里,唯一的法則是“牙齒”。無論如何,你絕對不能倒在對方的腳下,否則只有死路一條。在人類所 謂的名言中有“勝者為王,敗者未寇”一說,而在巴克的世界里,敗者連為寇的資格也沒有,你一旦倒下了,就會直接成為砧板上任人宰割的魚肉。
當然,巴克自此與“領隊狗”斯匹茨之間的恩怨也由此深深地結下了。
2、為了一種信念
在九死一生的拉雪橇的生涯中,狗們不斷受到人類棍棒的鞭撻,惡劣環(huán)境的折磨,同時也不斷地煎熬于殘忍的自相殘殺。然而,一旦他們拉車上路,就會變得精神抖擻,團結一致,成為一群不折不扣的“英雄”。他們會把自己在隊伍中的位置看得比生命還重要。
是的,作為狗,他們同樣有著一種信念,就是這種執(zhí)著的信念支撐著他們早已疲憊與痛苦的身軀和靈魂勇敢前行。因此,白天他們猶如一群勇猛的騎士,而夜晚,他們就回歸成了一群孤獨痛苦的游魂。
巴克與斯匹茨的種種夙愿也終于在爭奪“領隊狗”的位置上徐徐落下了帷幕。巴克最終以他們狗群慣有的“牙齒的法則”殘忍地打敗了斯匹茨,這讓這位荒原的統(tǒng)治者最終完成了他的殺戮。
值得一提的是,在這個狗群中,有兩只“與世無爭”,強悍卻從不主動以武力示人的狗--索爾萊克斯和戴夫。他們從不覬覦“領隊狗”的位置,但他 們自己的位置也堅決不會拱手送人。他們對一切世事都置若罔聞、視而不見,而只有在拉雪橇、讓他們處于自己應有的位置時才能讓他們活力四射。戴夫身受重傷仍 然不肯放棄,他磕磕絆絆地竭盡所有的力氣去拖曳雪橇,然而最終還是望著遠去的隊伍發(fā)出了無奈而又痛徹心扉的哀號……戴夫是可憐的,也是可敬的。
3、為了一個人的愛
在艱難的跋涉中,狗只們依次死去,死于嚴寒,死于饑餓,死于棍棒,死于疾病,死于爭斗……巴克在絕望等死的時候被約翰·桑頓拯救了。巴克從此與這個叫做桑頓的主人建立了真正的友誼。
巴克以前的主人有的對他也不錯,在長途跋涉中,他們擔心巴克的腳吃不消,會主動為他做“皮鞋”甚至為他按摩腳,但巴克很清楚,他們這樣做更多的則是屈從于利益的需要。而只有桑頓,他用他仁慈和寬厚的愛感動著他,并深深和永久地攫住了巴克的心。
巴克深深陶醉于自己與主人篤厚的感情中,陶醉于對主人的崇拜中。他會長時間貪婪地、專心致志地注視著主人,而主人也會同樣地報以凝視。他們常 常會默默無言,而眼睛里卻閃耀著心靈的感受。巴克也常常在睡夢中驚醒,他會趕快小心翼翼地走到帳篷邊諦聽主人的鼾聲,他太擔心桑頓會突然消失于他的世界。
巴克曾兩次不顧生命危險救了桑頓,在湍流中的那一次,巴克還斷了三根肋骨。他更是為了主人毅然拉動了一個載有一千磅鹽的雪橇,為桑頓贏得了一大筆金錢。
原來世界上果然有這么一種感情、這么一種靈犀同于愛情的熱烈,但又超越了愛情的某種“狹隘”,它表面上是那么的波瀾不驚,可又能讓你心甘情愿為它去惺惺相惜,不離不棄,甚至生死相依。
4、為了一聲古老的呼喚
無論是在以前艱難的歲月中,還是在以后與桑頓相處的幸福時光里,森林中始終有一種神秘的呼喚在召喚著巴克,而且越來越攪的他心神不寧,他對那 種呼喚的渴望也越來越強烈。這種呼喚屬于古老的年代,屬于蠻荒的世界。它的召喚使巴克早已被馴化的體內的某種東西慢慢蘇醒了。巴克明白,那種東西是屬于他 的祖先的,當然,也本來應該是屬于他的。那是深植于他們家族代代相承的骨髓里的誰也無法抹殺的一種野性。
可抉擇對巴克來說畢竟太難了。當他準備拋棄一切與他的狼兄弟奔向森林的那一刻,他猛然回頭了,是的,為了桑頓,為了在人類社會中最后一點難以 割舍的眷戀,他還是回頭了。想起了裴多菲的那首詩:生命誠可貴,愛情價更高。若為自由故,兩者皆可拋。這一次深深地對它表示懷疑了。當然,我懷疑的不是原 詩的本意,而是長久以來人們引以得意的“狹隘”的理解之后的曲解之意。
桑頓最終還是死了。在淘金的過程中,他死在了印第安人的手里。巴克為此發(fā)瘋了,他咬斷了很多印第安人的喉嚨,終于為桑頓報了仇。在這次與人真正的對決中,巴克有了一個新的認識:殺人甚至比殺狗容易的多。要是沒有弓箭、投槍和木棒,他們永遠不是對手。
主人已死,巴克對人類社會終于無所留戀,也無所牽掛。于是,他追隨著長久以來他所深深渴望的那神秘的野性的呼喚進入了森林,他從心底熱烈回應著它,從此與狼共舞,過起了原始動物的生活……
然而,紅塵戀戀,在巴克的心里還是為桑頓永遠地留下了一塊柔軟的棲息地。于是在每個夏季,都會有一頭巨大的、皮毛光滑的“狼”穿越森林來到山谷的空地憑吊,他會在那里久久地沉思,離開之前還會發(fā)出一聲悠長而悲傷的嗥叫……而這份感情則早已超越了一般意義的死生契闊!
《野性的呼喚》高中讀后感(精選篇5)
讀完了《野性的呼喚》這本書,我深刻地體會到拉雪橇的獵犬是多么的勇敢,強大。尤其是故事中的巴克,這本小說的作者是美國具有民族色彩的優(yōu)秀作家杰克.倫敦,他的小說作品創(chuàng)作極豐,1876年1月12日杰克倫敦在舊金山出生,1911月22日死于突發(fā)性心臟病。他的童年是在艱難困苦中度過的,曾當過報童,水手,流浪中還蹲過監(jiān)獄,后來去過阿拉斯加淘過金。
當杰克倫敦發(fā)現(xiàn)當時期(19世紀末--20世紀初)的美國人愛好去北部極地去尋找金礦,這需要大量壯實的狗去拉雪橇,于是就出現(xiàn)了小說中巴克的形象,巴克原本是米勒法官的一只愛犬,一直生活在美國南部加州的溫暖山谷里,不料被賣到美國阿拉斯加(也是作者淘金所在地),那是一個即偏遠又寒冷的地方。因為大量盛產黃金,所以世界各地的淘寶愛好者都會聚集到這里來,而這又需要大量的拉雪橇的狗,巴克就是這個原因被賣到這里。
進入北方后,他才知道那里的環(huán)境有多惡劣,生活有多艱苦,那里沒有任何南部擁有的法則,那里只有大棒的利齒的法則,。那里也沒有公平的游戲規(guī)則。任何時候都必須堅持挺住,絕不能放棄和倒下,倒下就是弱者,遵守南部法則也同樣是弱者,在這種惡劣的環(huán)境中,巴克的野性慢慢被喚醒,首先是對領頭狗激怒他的做法稍微忍著點,之后不斷指代領頭狗斯比茨制造麻煩,最終與斯比茨挑起了一場惡斗,并將它打敗后殺死。取代了斯比茨原先的地位,巴克也很聰明,怎樣拉好雪橇,怎樣戰(zhàn)勝寒冷,對他來說實地是簡單。
他在極地中遇到過五個主人,最后一個是叫約翰.桑頓的人,他救了巴克,而且對巴克十分關心,在桑頓身邊不用長途跋涉,更不用拉雪橇,這在巴克看來是一種實在的幸福,然而不幸的是桑頓在一次淘金時被印地安人殺害,這使巴克與人的最后一根紐帶被打斷了,從此,巴克對人沒有了信任,他決定加入狼群,回歸大自然……
小說早巴克的形象是強者的向征,通過人的世界看到了狗的世界,在小說中寫狗就是寫人,賦予了狗以人的性格和心理活動,所以稱狗為“他”而不是“它”。
我在巴克身上看到許多優(yōu)秀品質,但他最終走進狼群,回歸大自然后吟唱的那支遠古的歌,我們又怎能做到原樣的接受呢?那只是作家的寓意和文學的一種表達方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