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愛生命讀書心得感想
熱愛生命讀書心得感想【篇1】
《熱愛生命》是19世紀末20世紀初美國小說家杰克?倫敦最著名的短篇小說,這部小說以雄健、粗獷的筆觸,記述了一個悲壯的故事,生動地展示了人性的偉大和堅強。小說把人物置于近乎殘忍的惡劣環境之中,讓主人公與寒冷、饑餓、傷病和野獸的抗爭中,在生與死的抉擇中,充分展現出人性深處的某些閃光的東西,生動逼真地描寫出了生命的堅韌與頑強,奏響了一曲生命的贊歌,有著震撼人心魄的力量!
《熱愛生命》是美國著名的杰克·倫敦寫的。講了兩個人背著金子走。兩個個人過河時,一個人腳崴了,可是走在前面的比爾,連頭都不會地走了。后來兩個人就分開了。
在后面的人剛開始吃著沒有營養的漿果生活著。走著走著他看見幾只松雞,他就抓松雞吃,后來他看見一個小水坑,他就在小水坑里抓小魚,最后小魚從石頭縫里鉆到了一個大水池里,他只有放棄了。他一路上靠吃燈芯草生活,有時能吃到小鹿,松雞和
小魚。路上還常常遭到野獸的攻擊,還和病狼決斗過。在他最絕望怕爬著爬著的時候,他看見前面有一條大船,他就像大船爬去。爬著爬著他看見一堆死人骨頭,仔細一看是比爾的骨頭。旁邊還有喲大塊金子。這讓他哈哈大笑,因為比而為了金子而喪失了生命。而他卻拋棄了金子不惜一切保住了生命。最后他過上了好日子。
這個故事告訴我們要珍惜生命,別人有困難是我們要伸出援助之手,不要像比爾。有了朋友就有了財富。財富不是一生的朋友,而朋友卻是一生的財富,所以我們要熱愛生命,珍惜生命。
熱愛生命讀書心得感想【篇2】
讀完杰克·倫敦的《熱愛生命》。我好久才從故事中反應過來,他沒有得到金快,卻得到了最寶貴的東西——不屈的生命。
他,一個到北部淘金的人。饑餓、疲憊和寒冷折磨得他和比爾筋疲力盡。就在這時,他在過小溪時,扭傷了腳。同樣和他去淘金的比爾卻甩下了他,再也沒有回來……
他陷入了絕境,這地方沒有人,沒有食物,只有一些不能充饑的漿果。可以想象,任何人到了這個地步,應該會絕望,會哭嚎。他也是。但是他必須活下去。腹中饑餓使他繼續走下去。
一天又一天,他在風雨雪中掙扎,雙腿鮮血淋漓。但生的欲望迫使他堅持下去。一次,他竟然用盡全身的力對著一頭大棕熊咆哮,大棕熊被嚇跑了,他也用盡全力,倒了下去……
接下來的日子,他的力量再也不能支持他站立,他只能爬行。他把身上的一切負重都扔了,包括金子。這時,一只病重的狼跟上了他。而他,正發現眼前幾十英里處有條捕鯨船!他想到捕鯨船那兒,但他的力氣注定他要花費漫長的時間。他的力氣已經一天比一天小了。病狼終于追上了他,這是最危險的時候!他們兩個的身體是那么的羸弱,但都想置對方于死地。最終,人贏了,他咬破了狼的咽喉,狼血灌進了他的胃,他仰面倒了下去。
最終,他被捕鯨船上的人搭救。他脫險了。但他卻對食物出奇的渴望,人們對食物的一舉一動都會引起他的反應。但當他抵達舊金山的時候,他就正常了。
全篇文章完全處在緊張的氣氛當中。但主題就是一個:熱愛生命。生命是如此脆弱,卻又如此價值連城,它能抵得上世界所有的東西。
全文最難理解的部分是這么一段話:
“他們發現了一個活著的動物,可是很難把它稱做人。它已經瞎了,失去了知覺。它就像條大蟲子在地上蠕動著前進。它用的力氣大半都不起作用,但是它老不停,它一面搖晃,一面向前扭動。照它那樣,一點鐘大概可以爬上二十英尺。”
為什么這個,才是真真正正的人?
熱愛生命讀書心得感想【篇3】
世界上總有一些文字讓你冥冥中為之感動。為什么呢?因為他們歌誦的是人類的靈魂,這讓你的靈魂得到救贖,為與之共鳴。
美國作家“杰克。倫敦”筆下的《熱愛生命》就是這一類文字。故事講述了一個淘金者由于受了傷,被同伴拋棄在雪花飄揚的荒漠,但他憑著頑強的意志,克服了無衣無食、身體傷痛、野獸騷擾等困難,最后終于了病狼,贏回自己的生命。
讀完故事后,我感到的是文字背后透露出的生命的本能和頑強的靈魂。因為有生命的本能,他強迫自己吃無味的漿果,植物的根莖,甚至活魚,剛出生的小松雞,小鹿的骨頭;因為有生命的本能,他不顧身體的疼痛,直至生命的盡頭,他也沒有放棄。
文中從始至終都在描述他在理智和麻木中轉換著。在瀕臨死亡的情況下,由于生命的本能,他活了下來,但靈魂也給了他可貴的品質。文中一處給我的印象深刻:“他扭頭離開了,沒錯,是比爾離棄了他,但他不會拿那袋金子,也不會吮吸比爾的骨頭。”比爾在他最需要幫助的時候離棄了他,而且至死也不肯放下金錢,榮譽和物質。但就算是這樣,他也不會害比爾。因為他知道,這樣做只會徒勞地使自己的人性墜落,道德敗壞。他的人格也會變得扭曲,這樣的人,只能是“活著”,但他的靈魂已死去。所以,他選擇離開,選擇自己努力地生存下去。在生死未卜,下一餐在何時都不知道的情況下能如此從容,坦然,難道他不高尚嗎?
在生與死,殘忍與高尚中,你選什么?他選擇的是生和高尚。
懷著高尚的靈魂和對生命的本能,未來生活的向往,他不僅活了下來,還告訴我們執著、堅持、堅忍的力量,不屈服,不放棄,對生命、生活有點無窮的希望和熱情。他可能是我們中的任何一人,也許我們不能經歷像他一樣的生死抉擇,但在我們的生活中,你總有一些夢想,有一些心底的渴望。我們要不斷追求,執著著、堅忍地去承受其帶來的一切,相信,你會像文中的他一樣,在生命的旅程上不停前進。
熱愛生命讀書心得感想【篇4】
《熱愛生命》這篇文章主要講的是:有一名淘金者,在凱旋歸來的路上,被同伴拋棄,他背著沉甸甸的金砂和金磚尋找來時的路,饑寒交迫,腳扭傷了,為了生存他不惜一切和大自然作斗爭;為了生存他用全身的力氣追捕松雞;為了生存他勇敢的面對黑熊;為了生存他和一直追蹤他的病狼斗智斗勇……最后他被科學考察隊的隊員救了,而他的同伴比爾卻被狼群吃得只剩下一堆殘骸。
讀了這篇小說,我感觸很深,我要感謝文章中的主人公,他對生命的這份熱愛和面對困難的這份堅強,也一直影響著我。記得有一次,我不小心下巴受傷了,裂開了一個大口子,不停的流血,媽媽把我送到醫院,醫生說:“不能打麻藥,還要縫三針。”我嚇得神魂顛倒,大哭起來。這時,我突然想到了《熱愛生命》這篇文章,我這小傷和主人公的饑寒交迫和隨時會被野獸吃了失去生命相比,簡直就是“小巫見大巫”。這樣一想我馬上就不哭了,勇敢地對醫生說:“能不能輕一點啊?”醫生笑著說:“好的,你閉上眼睛,很快就可以了。”接著我又打了破傷風針、掛了鹽水,雖然都很痛,但是我活了下來。
通過這篇文章我領悟到:生命是很寶貴的,我們要熱愛它,如果我們不珍惜它、不尊重它,它就會派死神來剝奪我們的自由。面對困難我們也要堅強的面對,我們也不能夠輕易的放棄生命。現在就有很多生著絕癥和重病的人,他們就是這樣不放棄一分鐘、一秒鐘,配合著醫生的治療,并等待著名醫來醫治他們病,時時刻刻想著生命是寶貴的,這種熱愛生命的精神也是非常寶貴的。
革命烈士矍秋白曾經說過:“本來,生命只有一次,對于誰都是寶貴的。”我們要告誡那些準備吸毒、跳樓和自殺的中國人,讓他們要好好享受在這充滿陽光、快樂和幸福的人間。
在地球上多活一分鐘,多好的句子啊!生活也要這樣,天天要保持快樂的心態,去感受每一天。
熱愛生命讀書心得感想【篇5】
米歇爾·埃康·蒙田是法國重要的思想家和散文家,他1533年出生于佩里戈爾,從小進入教會學校學習,熟諳拉丁語和希臘語,還學習過法律和哲學。1554年起,他先后在法院任職多年,然后歸隱田園,潛心研究和思考。他曾在歐洲長時間旅行,成為“羅馬公民”,受到教皇格列戈里十三世的接見,并且兩次當選波爾多市市長。
《熱愛生命》是蒙田的代表作之一。它篇幅短小,寥寥數語,卻道出了生命的真諦。文章開頭是:“我對某些詞語賦予特殊的含義。”這是一個簡潔的、引人入勝的開頭。緊接著道出了作者所關注的詞語———“度日”。他賦予它以雙重含義:天色不佳,令人不快的時候,“度日”無異于“消磨光陰”,打發時光。而“風和日麗”的時候,則要“慢慢賞玩、領略”這“美好的時光”。這一奇異的對比深深吸引了讀者的注意。接下來,作者詳細解說了這兩種生活態度。一是所謂“哲人”的頹廢習氣,二是“我”的積極的人生觀。“哲人”和“我”生活方式不同,根本原因在于對生命的看法不同。在“哲人”看來,生命是“苦事”,是“賤物”。“哲人”不尊重生命,所以活得毫無樂趣,百無聊賴,生命在無謂的損耗中悄然而去。相反,“我”認為生命“值得稱頌,富有樂趣”,它“受到自然的厚賜”,“是優越無比的”。“我”對生命心懷感謝,熱愛生命,所以“我”不會虛度時光,而是活得認真而灑脫,充分享受人生的樂趣。作者引用了古羅馬哲學家塞涅卡的格言:“糊涂人的一生枯燥無味,躁動不安,卻將全部希望寄托于來世。”作者對這句話沒有作任何評論,但是他的意圖卻一目了然。隨便打發時光的人實際上并不是什么“哲人”,而是真正的“糊涂人”。真正的希望不在于來世,不在于任何虛無縹緲的東西,而在于生命本身。
蒙田在文章結尾寫道:“我眼看生命的時光無多,我就愈想增加生命的分量……”蒙田的《熱愛生命》就像一首莊嚴的歌曲,歌頌生命的美與愛,引起人們深深的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