殺死一只知更鳥讀后感
《殺死一只知更鳥》,本以為是一本懸疑偵探類的小說呢,隨著進度的深入,才發現原來是一本反映人性美丑和成長教育的小說。下面是小編給大家帶來的殺死一只知更鳥讀后感10篇,以供大家參考!
殺死一只知更鳥讀后感【篇1】
什么是對的?多數人的支持還是別人口中的對錯?
本書以一個六歲孩子的獨特視角描述了三個春夏秋冬小鎮發生的故事,我們也與之成長。故事中最主要的事件是阿迪克斯替黑人打官司,其余故事都是圍繞它展開。
孩子的世界單純淺白,也正因為如此容易被染上色彩。阿迪克斯的正直善良最終贏得了小鎮居民的真心,也讓杰姆和斯庫特成為善良的人。他是一位不折不扣的紳士,以身作則,有同理心,會換位思考,更是耐心對待孩子。在杰姆因為杜博斯太太的辱罵而糟蹋她的花園后,阿迪克斯讓委屈的杰姆接受給老太太讀書的懲罰,這最終教會杰姆那些看上去可惡的人也有他可敬的一面。
小鎮大部分居民都因為黑人事件辱罵阿迪克斯,阿迪克斯展現出的還是謙遜溫良的姿態,世界以痛吻我,我卻報之以歌。孩子們不理解為什么這樣,他只是以平等的身份要求他們再等等,時間會告訴他們真相。
怪人拉德利事件也是如此。人們對于不了解的事情或人總愛以訛傳訛,我們身邊總有一兩個如斯蒂芬妮小姐那樣的長舌婦。孩子的想象力與好奇心是無窮的,三個孩子居然能自編自導一出怪人的話劇。被父親呵斥后也無法遏制好奇心闖入拉德利家院子。最終命懸一線,是好心怪人救了他們一命。尊重他人習慣,即使這個習慣很怪異,不要以險惡之心度人。
但這個世界上也有尤厄爾那樣壞得徹底的人,不可不防。一個家族的進步靠年輕一代的努力,尤厄爾家族的孩子生活在那樣的環境下,很難被引導上正確的路,可恨可嘆。
殺死一只知更鳥讀后感【篇2】
做人,就是要秉持著人應有的氣節,掌握人所必須擁有的品質,為社會和諧作出貢獻。
《殺死一只知更鳥》這本書是由美國作家哈珀·李所著。講述了在大蕭條時期美國南方的小鎮上,出了一樁離奇的案件,黑人湯姆·魯濱遜被誣告為犯罪嫌疑人,“我”的父親阿迪克斯竭盡全力去為其辯護,但卻因種族歧視,他還是被判了刑,后來被處死。
在我讀過之后,這本書不禁讓我深思:勤勞、吃苦能干、為人善良的湯姆·魯濱遜為何會落得如此下場,這恐怕不單單只是種族歧視這簡單的一個問題了吧?這其中所包含的“第二層”則是一個人的品性、內心。
阿迪克斯在這本書中是我印象里最喜歡的一個人了。他可以奮不顧身地去為湯姆·魯濱遜辯護,在法庭上舌戰群“儒”,他的這種堅守真理的品質,怎不叫人敬佩。
或許有一天,周圍的人放棄了真理,就如說雞蛋是方的,那我們還會堅守真理嗎?堅守真理,其實并不是與他人作反抗“斗爭”,而是堅持正確的行為,維護這個社會的秩序穩定。我們要學習阿迪克斯這種品質,讓整個社會變成一個充滿正義、真理恒在的社會,不再出現像湯姆·魯濱遜這樣的悲劇。
我們就要秉持著堅守真理的這個品格,揮舞著這把旗幟,在成長發展的這條大路上不斷披荊斬棘,奮發圖強地將困難克服;我們也絕不能與真理背道而馳,銘記一條道理,走在真理的“大道”上可使人進步,而我們與其行動相反,結果也只會適得其反。
堅守真理,是我們共同的責任。讓我們一起去奔跑在真理的康莊大道上,做一個真正的人。
殺死一只知更鳥讀后感【篇3】
《殺死一只知更鳥》這本書是一本流傳三十多個國家的經典文學著作。它講的是美國大蕭條背景下,惡劣的種族歧視以及對人性的摧殘。有黑暗,便會有光明的存在。主人公阿迪克斯就是一個光明正義的人,他是一位普通的律師。在法庭為了幫一個無辜的黑人辯護,一個人擋住了外界所有的聲音,忍受“給黑鬼幫腔”的辱罵,在那個黑人沒有絲毫地位的時代,努力為黑人爭奪公平的權利。
他在書中說:“真正的勇敢就是你明明知道結果,還要堅定不移地走下去,你很少會贏,但有時也會。”那個黑人死了,他并沒有喚醒人們的良知,自己的兒子也遭到了報復。但是他為自己的孩子做出了最偉大的榜樣,讓孩子也成為父親般正直善良的人。
看完這本書,引起了我的深思,想想在現實生活中,我們有沒有足夠的勇氣在不公平的時候挺身而出,有沒有恒心堅定不移地做一件正確的事,有沒有信心愿意去嘗試一件困難的事。
我們雖然可能無法做到像阿迪克斯那樣偉大,但是我們可以從生活的點滴小事做起。如:在公交車上給孕婦和老人讓座,為街上辛苦的保潔阿姨遞上一杯茶水。善良和正義是會傳遞的,我們想要的世界,是一個充滿愛的世界。
國外一直以來對有色人種的歧視,導致人們反抗起來,大家也漸漸淡化了這種歧視,可是還是有一些人,對有色人種十分厭惡。
如果每個人都公平公正,充滿愛,那么這個世界該多么美好呀!
殺死一只知更鳥讀后感【篇4】
《殺死一只知更鳥》是對所有父親來說極好的一本書。他批判了美國社會的不公和種族矛盾,告訴人們做人的原則要遵從良知。
故事講的是杰姆、斯考特與阿帝克斯一家人生活在美國的一個地方。那時鎮上流傳一個鬼話:在他們的隔壁住著一家怪人。他們的兒子布曾用菜刀捅過他的母親。這個謠言使村民對那間房子望而生畏。
大家都認為不能靠近那間房子,為了玩耍杰姆和斯考特有時會跑去布的家門口,然后再趕快跑出來。有幾次杰姆在他家附近的樹洞里發現了泥像、懷表、鏈子等東西,他認為這些是布留下的,他把這些裝了起來。
后來阿帝克斯為一個黑人進行辯護,杰姆與斯考特聽了這場法庭辯護后,心中大有感想。在與案子有關的一個白人對他父親不敬時,他父親的做法使他學到了很多,在回家的路上,杰姆和斯考特被人襲擊,在千鈞一發之時,布沖出來用刀刺死了壞人。
看完此書,我明白了生命的脆弱與人性的丑惡,以及那些像阿帝克斯一樣的人,為平等做出奉獻的人,我也明白了不能相信謠言,人之初,性本善,只有用心去接近一個人,你才能真正了解他。也向我們展示了美國社會的種族矛盾,對黑人的不公,最終也啟發他的孩子和我們。
殺死一只知更鳥讀后感【篇5】
美國的南方有這樣一句俗語:“殺死一只知更鳥就是一種罪過。”這句話就是出自于本書。
“知更鳥從不毀壞別人的花園,不在玉米倉里作窩,它只唱歌給我們聽。”這本書是一本流傳三十多個國家的經典文學著作。它講的是美國大蕭條背景下,惡劣的種族歧視以及對人性的摧殘。有黑暗,便會有光明的存在。
主人公阿迪克斯就是一個光明正義的人,他是一位普通的律師。在法庭為了幫一個無辜的黑人辯護,一個人擋住了外界所有的聲音,忍受“給黑鬼幫腔”的辱罵,在那個黑人沒有絲毫地位的時代,努力為黑人爭奪公平的權利。
他說:“真正的勇敢就是你明明知道結果,還要堅定不移地走下去,你很少會贏,但有時也會。”最后的最后,那個黑人死了,他并沒有喚醒人們的良知,自己的兒子也遭到了報復。但是他為自己的孩子做出了最偉大的榜樣,讓孩子也成為父親般正直善良的人。
看完這本書,引起了我的深思。試想在現實生活中,我們有沒有足夠的勇氣在不公平的時候挺身而出,有沒有恒心堅定不移地做一件正確的事,有沒有信心愿意去嘗試一件困難的事。
我們可能無法做到像阿迪克斯那樣偉大,但是我們可以從生活的點滴小事做起。在公交車上給孕婦和老人讓座,為街上辛苦的保潔阿姨遞上一杯茶水。善良和正義是會傳遞的,我們想要的世界,是一個充滿愛的世界。
我想,如果人人都奉獻出一些愛心,世界上又怎會有如此多不公平的事呢?
殺死一只知更鳥讀后感【篇6】
這本書雖是小說,但涵蓋了許多富有深意的內容,其中包括種族問題、民主問題、教育問題等等。小說的主人公芬奇先生是一位出色的律師,為了替黑人辯護而導致他以及他的家庭受到攻擊。有一次,他給他的孩子們買鳥槍的時候說,不能去殺死知更鳥,因為它們不破壞莊稼,不作任何壞事,只是用心為人類唱歌,殺死知更鳥就是一種罪過。
知更鳥與小說的情節沒有多大關系,但是它代表了小說中被栽贓的黑人那一類善良、無辜的人,他們都不是壞人,只是在當時的時代環境下,他們受到其他人的排擠和傷害。芬奇先生是一位恪守原則的正義善良的律師,是他通過自己的行動來讓他的兩個孩子去理解成人世界的偏見和冷漠,用自己的知識和能力去反對種族歧視和社會不公正,為孩子們樹立了一個正義的榜樣。
小說中對民主也有一個很精辟的解釋:民主就是人人權利平等,沒有人享受特權。不管是黑人還是白人都應該平等,殺死知更鳥就是剝奪了這種平等,沒有平等,正義也無從談起。
殺死一只知更鳥讀后感【篇7】
前天看完了《殺死一只知更鳥》,書中對“殺死一只知更鳥”的解釋是:它們只是盡情為人類唱歌,從不破壞我們的花園,從不在谷倉筑巢,從不做危害人類的事情。所以殺死一只知更鳥是一件罪惡的事。在我眼里,書里有兩只“知更鳥”:“怪人鄰居”阿瑟·拉德利和湯姆。
阿瑟因為小時候犯錯而被父親粗暴囚禁,失去本該屬于他的人生。他一直被囚禁,久而久之他成為了鎮里的“恐怖故事”,被歪曲成各種恐怖形象。但真正的他只是一個會通過樹洞偷偷送孩子禮物,怕孩子受到懲罰而給孩子縫好褲子掛在柵欄上,火災時悄悄給發抖的孩子披上毯子,在孩子們被尤厄爾追殺時出手相救的小心翼翼的避世之人。
湯姆是一個無辜的人,只是因為他是黑人,“在人們內心深處的那個秘密法庭里,他根本沒有任何訴訟可言。
從馬耶拉張嘴喊叫的那一刻開始,湯姆就死定了。”湯姆是被污蔑的,即使人們對此心知肚明,但他依然被陪審團認為有罪。
最令人敬佩的就是主人公們的父親,阿蒂克斯先生。他是一名律師,他的家族也是在當地世代有聲望的家族,他也是一位偉大的父親,他開明很開明,他尊重自己的孩子,即使在別人都說著“女孩就要做淑女,不能穿褲子”的時候,他不束縛孩子的天性,讓斯各特可以自由地跑跑跳跳。他也很勇敢,明知自己不可能成功,但依然堅持為湯姆辯護。他被威脅,被恐嚇,就連他的孩子也被其他人嘲笑謾罵,他也沒有退縮。庭審中的他邏輯清晰,有理有據。雖然結果不盡人意,他敗給偏見,但他依然獲得了黑人們的尊重與感激。
遺憾的是,從哈珀寫下《殺死一只知更鳥》到現在,人們依然沒有打敗粗暴教育與種族歧視這兩個敵人。人們究竟要任由多少“知更鳥”被殺害呢?
殺死一只知更鳥讀后感【篇8】
記住一點,殺死一只知更鳥便是犯罪!知更鳥只是哼唱美妙的音樂供人們欣賞,什么壞事也不做。它們不吃人家院子里種的花果蔬菜,也不在谷倉里筑巢做窩,只是為我們盡情地唱歌。所以說殺死一只知更鳥是犯罪。
盡管書名叫做《殺死一只知更鳥》,但是作者在書中對殺死知更鳥的故事只用了一點筆墨,就是主人公的父親阿蒂克斯給孩子講述了自己因童年射殺了一只知更鳥,從而使他總有一種負罪感的故事。
但是該書之所以成功,絕不是這么簡單,而更多的是,知更鳥的象征意義——書中的“怪人”拉德利和黑人湯姆。他們始終生活在自己的世界中,與世無爭,人畜無害,用自己勤勞的雙手創造自己想要的生活,用自己堅強的意志獲得自己精神上的滿足。可就是這樣無辜的兩個人,一個被四起的謠言無休止的中傷,一個被莫須有的誣告奪走了年輕的生命。
當阿蒂克斯殺死一只鳥的時候都會自責內疚,不知道當那些村民知道中傷拉德利的時候會怎么想,不知道當那些白人陪審團知道湯姆死亡的時候又會怎么想。人們通常看到的是他們想看的,聽到的也是他們想聽的。你使用的語言再標準,也改變不了他們。除非他們自己想學,否則一點兒辦法也沒有。你要么閉上嘴巴,要么跟他們說一樣的話。
他們知道,他們肯定知道。知道被莫須有的罪名壓死的湯姆是冤枉的,無辜的,可憐的。但是他們依然沒有絲毫改變,因為他們已經變得麻木、冷酷、虛偽,因為他們為了自己的生活不惜踐踏別人的生命,因為他們始終在自欺欺人,用自以為是的幻想為自己締造一所烏托邦,這就是我們所說的“活在夢里”。
說來實在諷刺,在世界上被稱為最民主的國家——美國,卻有著世界上最嚴重的種族歧視,直到現在,仍然普遍存在,因為槍殺黑人的報道時有發生。這或許不是作者愿意看到的,更不是大多數生活在美國的黑人愿意看到的,但卻是一些白人或者大多數白人希望的,要不然,種族歧視也不會在美國社會存在這么長時間。
他們也知道拉德利并沒有他們口中說的那么邪惡,那么可怕,那么神秘。但是他們堅持用自己骯臟的內心來看待這個純潔善良的人,用偏見來替代真相,他們甚至都不愿意去嘗試,或者說不敢去嘗試,嘗試了解一下自己的鄰居。所幸,阿蒂克斯知道,所幸,孩子最后也知道。而當純潔善良的孩子知道了真相之后,就有了希望,有了無限的可能,因為孩子就是希望。
這或許就是作者以孩子的視角寫作的原因之一,以6歲的斯庫特的角度來敘述發生在周圍的事情,這種方法混合了兒童與成人的觀察所隱藏的復雜情況下的簡單動機和復雜傳統。
孩子是天真純潔的,她始終相信作為人的善良和溫暖,但同時也正是孩子,才能最直觀的體會到作為人的黑暗與邪惡。也許作者是希望,從一代代的孩子開始,當他們在成長的道路上始終保持正直,堅持自我,勇于表達,成長為一個像阿蒂克斯這樣的人之后,對社會的種種不公提出質疑和反對,一點一點的改善這個頑固的社會。
唯一一件不會遵從少數服從多數原則的是人的良心。主人公的父親阿蒂克斯說:孩子,這世界上有很多丑惡的事情。我希望我能讓這些丑惡都遠離你。但那是不可能的。是啊,似乎這個世界的存在,就意味著有丑惡。
不光是美國,不光是以前,但是我們無法驅散所有的丑惡,更多我們能做的,是做好自己,保持自身的純良。有句話說:我們活著不是為了改變世界,而是不被世界所改變。
當阿蒂克斯義無反顧,竭盡全力的為黑人湯姆辯護的時候,他是值得尊敬的。作為一名律師,他為了正義,堅持職業操守;作為一位父親,他為了孩子,努力言傳身教;作為一個人類,他為了良心,一直堂堂正正。
我想讓你見識一下什么是真正的勇敢,而不是錯誤地認為一個人手里拿把槍就是勇敢。勇敢就是,在你還沒開始的時候就知道自己注定會輸,但依然義無反顧地去做,并且不管發生什么都堅持到底。一個人很少能贏,但也總會有贏的時候。
主人公的父親阿蒂克斯:如果我默許這種事情發生,坦率地說,我從此以后再也無法坦然面對他的眼睛,如果是這樣的話,我就知道自己已經永遠失去了他。我不想失去他和斯庫特,因為他們是我的一切。
這就是阿蒂克斯的魅力所在,或許這也是西方教育和我們現在教育最大的不同,言傳身教,無愧于心。
殺死一只知更鳥讀后感【篇9】
好喜歡這樣的父親,斯庫特被教育得很好,剛開始我覺得她很幼稚,但考慮到她的年齡,又很正常;后來又覺得她很聰明得體,平時活潑了點,但是在父親開庭辯護時,斯庫特顯得成熟穩重,分析事情清楚明晰,完全讓人忘記了她只是個9歲(還是13歲)的孩子,尤其是最后一幕,小女孩對著角落里的隱影,說的“你好,怪人”,讀得時候,莫名心里很舒服又有些難受。
小女孩和怪人初次正式見面沒有緊張或者奇怪的表現,而是很自然溫暖的打招呼,家里的每個人都不經意的照顧著怪人,讓對方感覺到舒服。
每個人都很好很暖阿,謝謝怪人送的口香糖、硬幣、雕塑,還有火災時給小女孩披上的毛毯,最后還是他救了斯庫特和杰姆。整篇文章里,關于怪人的描述還是很多的,只不過在讀到50%的時候,并沒有特意注意到,但越往后閱讀,就越能發現原來這是故事情節發展的一部分,習慣了快速閱讀的我,剛開始覺得讀不懂,甚至有些乏味,現在我覺得這本書真的很好,小女孩和哥哥都在成長,父親是一顆很高大的樹,正直而偉岸。
小女孩最后回答父親的那句話,就像殺死一只知更鳥一樣,很容易讓人想到在文章前期寫過的莫迪小姐說的知更鳥只是哼唱美妙的音樂供人們欣賞,什么壞事也不做,……,所以說殺死一只知更鳥是犯罪。對呀,怪人其實很乖很脆弱,有的事情對別人可能無傷大雅,但是對他而言,人們的言語會重傷到他,即使他做了對的事情。謝謝文中的警長,父親,讓怪人可以在以后繼續輕輕哼唱。
忘記了很多人物名字,怪人叫做拉德利。
殺死一只知更鳥讀后感【篇10】
“有一種東西不能遵循從眾原則,那就是人的良心。”
——題記
最近我閱讀了一本老師推薦的名著《殺死一只知更鳥》它讓我見證了生活中那些堅強和軟弱,正義與邪惡,也教會了我勇敢與正義的堅守。
故事主要寫了女孩斯庫特的律師父親阿迪克斯為一個遭白人女孩誣陷的殘疾黑人辯護的故事。當時正是美國經濟大蕭條時期,白人黑人分明,種族歧視極為嚴重,在這樣的時代為黑人打官司辯勝白人幾乎是不可能的。果不其然,在故事最后官司真的輸了。原告方甚至心生怨恨,對阿迪克斯的孩子下了狠手,卻被自己拿來的尖刀穿透。可能有人會問:為什么主人公要堅決的接這場毫無懸念的官司呢?在書中,他是這樣回答的:“你勇敢嗎?真正的勇敢是當你還未開始就知道自己會輸,可你依然要去做,并且無論如何都要堅持到底。雖然很少能贏,但有時也會。”
康德曾說過:如果地球上失去了正義,那一切都沒有存在的意義了。主人公用他正直的人生觀和價值觀去公平對待每一個人、每一件事,即使這件事遇到了所有人的反對,自己的兒子也遭受了傷害,可他仍然不放棄,堅持為正義代言。他用一己之力抵擋輿論的批評與指責,用善良與正義的舉動成為了孩子們的榜樣,獲得了黑人的尊重與認可。
在生活中,也發生了很多“”世風日下”的情況:看到了老人摔倒不去攙扶;公交車上看見有小偷偷他人的東西不敢站出、制止等。如果連一個正義勇敢、敢站出來的人都沒有,還談什么團結中國?
有種勇敢叫做堅持,有種善良叫做正義。也許這些人會與社會的大思想背道而馳,但他們仍然會依據心中所想,堅持正義與良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