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花夕拾貓鼠狗讀后感悟
當閱讀了一本名著后,相信大家都積累了屬于自己的讀書感悟,為此需要認真地寫一寫讀后感讀書筆記了。今天小編在這給大家了一些朝花夕拾貓鼠狗讀后感悟(10篇)!
魯迅是中國文學家、思想家和革命家,他的作品《朝花夕拾》生動描繪了清末民初的生活畫面,有力地鞭撻了假,惡,丑;宣揚了真,善,美。體現出了他大憎大愛,愛憎分明的情懷。《狗·貓·鼠》就是這部散文集里的一篇佳作。
在這篇文章里,魯迅先生針對“正人君子”的攻擊引發,嘲諷了他們散布的“流言”,算清了貓的罪行:第一,貓對自己捉到的獵物,總是先玩夠了,才吃下去;第二,它與獅虎同族,卻天生一副媚態;第三,它總是在配合時嗥叫,令人心煩;第四,它吃了我小時候心愛的小隱鼠。雖然后來證實并非貓所害,但魯迅先生對貓仍然不會產生好感,何況貓后來真的吃了小兔子!
其時作者闡述的不喜歡貓的原因與一類人的行為,性格很相像。就像某些人,抓住了別人的弱點或不足之處,就想盡辦法慢慢地折磨別人,好像如果不折磨夠,就不甘心一樣,如果別人犯了錯,受到批評,說不定那種人就會在某個角落里偷偷地殲笑!還有一些人,常常刻意掩飾自己的某種本性,反而會讓別人覺得他更加虛偽。就像貓一樣。貓平時總是吃飯不管事,就像一些好吃懶做的人,有東西吃就比誰都積極,一要他做事,就“夾著尾巴”跑的無影無蹤。魯訊先生的這篇文章取了“貓”這樣的一個類型,尖銳而又形象的諷刺了生活中與貓相似的人。
魯訊先生還告訴我們,老鼠中并非全部都那么討厭。他追憶到童年時代,他救養的一只可愛的小隱鼠的經歷和他的感受。其實魯訊先生寫隱鼠很討人喜愛,很有靈性,但卻遭到別人的摧殘。就像“壞人”“強者”被人追捧,而“好人”“弱者”卻被人批判,責罵,摧殘!同時也表現了魯訊先生對偌小者的同情和對暴虐者的憎恨!
魯訊先生富有諷刺性的文章也反映了他愛憎分明的胸懷,因此他才能毅然下筆,棄醫從文,他才懂得“唯有民魂是值得寶貴的,唯有它發揚起來,中國才能有真進步!”此看來,愛憎分明,可以說是立世之道,時代發展的源泉,是作為當代中學生的我們學習的。
魯迅先生以犀利的筆觸,描寫出了這樣一種動物:貓捕捉到比自己弱小的動物就盡情玩弄,直到玩厭了,才將其吃掉。這樣的一語雙關,實則是暗喻了所謂的“正人君子”。
這類人如果抓住了他人的把柄,就像猛獸盯上了獵物,想盡辦法慢慢地折磨他。折磨不夠,也絕不會罷休。他人若犯了什么錯,那類人也定會在背地幸災樂禍、落井下石。
這無疑是對那類人“看他好欺負”的秉性、行為極大的諷刺,也是對弱小者的同情,對施暴者的憎恨。然而這只是黑暗腐敗的舊社會才出現的劣性行為嗎?不,以現代的目光來看,這也與當今社會的道德弊病相似。
所謂的善良,是人性中最美的一部分,也是做任何有益社會的事情的出發點。“人之初,性本善”,善良的心,是太陽,是照耀世界的光芒。但在這個人情世故錯綜復雜的社會,似乎一切都變了味。
對于“摔倒老人不敢扶”,再變成了“不能扶”,“無人扶”,究竟經歷了什么?有事實證明,所謂的“受傷者”,那叫“碰瓷”,利用的是別人的善心在作惡,把善良的主動變成了一種被動,從而“警覺”了他人,麻痹,甚至封鎖了心中的善良,那么這個社會將變得冷漠,沒有一點溫度。
人心是純凈的美好,但有時也會比惡魔更可怕。
曾看過這樣一條帖子:一個女孩累了一天沒有吃飯,乘坐公交車回家,實在頂不住了就打了一下盹。不一會她立即被一位中年人拍醒,那位中年人用一種極度冷漠的語氣說:起來!給讓一下座。然后指了指身邊的一位老人。女孩困的不行,沒有搭他。中年人卻變本加厲,又使勁地拍了女孩的臉:“年輕人怎么這么沒素質?不識好歹!”女孩委屈,但還是毫不客氣地回罵了。幸虧有人及時出手替女孩解圍,件事情的風波才就此平息。
真的特別心疼這個女孩。即使她不是唯一一個卷入此類事態的“受害者”,但也折射出了這個看似平靜祥和的社會仍有暗流涌動。壞人愈來愈精,竟然盯上了我們盲目的善良!甚至被利用了,也渾然不知。
所以,當今社會需要的不是盲目善良,而是真誠的善良。這樣的善良,不是假面笑臉,不是遷就迎合,不是“息事寧人好欺負”,而是一種彼此尊重,彼此包容,一種能看透、能感化劣行的力量!
如果每個人都學會了這樣,那么真誠的善良將不再缺乏,社會就再也不會有所謂的“碰瓷”“道德綁架”,呈現出的會是一派和樂融融的祥和景象。
有人曾說,真誠的善良才是人生最高的美德。而將此撕下“匱乏品”的標簽,這是任重道遠的任務。我堅信,它一定會早日完成。
魯迅的寫作風格一直很犀利,就像一把鋒利的標槍,總能準確地刺穿當時無能統治者的喉嚨,《狗·貓·鼠》就是這樣一篇文章。
文章中對“狗”的描寫并不多,影射目光短淺、自以為是的人,而是用大量的筆墨描寫貓和鼠。貓的性情殘忍,喜歡捉弄弱者,雖然和獅子老虎一樣,但帶著讓人厭惡的眼神,貓自己如果身材再高一些,也不知道是什么樣的傲慢。
這種比喻影射了當時反動文人的丑惡嘴臉。起初,魯迅恨貓的原因很簡單,那就是“它們在我的耳朵邊盡嚷的緣故”,真正讓他恨起貓的是他最喜歡的隱鼠被貓吃掉了。
魯迅在文章中對老鼠的描寫也很有趣。特別是“老鼠數銅錢”,描述了老鼠遇到敵人時的絕望和恐慌,體現了作者豐富的生活經驗和非凡的洞察力。
那些大老鼠顯然是令人討厭的,它們愛破壞和偷竊,而那些貓,雖然有教養,卻對自己的事毫不在意,而且在很大程度上,愛擺架子,不稱職。
隱鼠是一種有趣而無害的小東西,它弱小而可愛,就像“緣腿而上,一直爬到膝髁”,但是“慰情聊勝無”,給魯迅帶來了“墨猴”的幻想和幸福。
雖然作者后來得知隱鼠沒有被貓吃掉,但他仍然討厭貓。與其說魯迅討厭貓,不如用“貓”來表達他對反動文人、反動政客的殘忍、無恥行徑的仇恨和蔑視。
魯迅為人正直,但他生活在一個黑暗、腐敗和不平等的時代。他把筆當作標槍,猛撲在黑暗、腐朽和麻木的現實中。
《狗·貓·鼠》這篇文章生動有趣,卻又富有深刻的意義,足以使當年所謂的“狗、貓、鼠”無處可遁。
光從《狗。貓。鼠》就可以看出。這篇文章主要介紹了魯迅仇貓,被嘲笑是狗。然后分析一些關于貓狗結構的傳聞,最后是說貓和老鼠的淵源。
相較于狗,貓,鼠,我認識最多的當屬貓了。不曾想到仇貓的原因竟可以有這么多,相比之下,我對貓是不怎么排斥的。魯迅仇貓的原因之一,貓有人們幸災樂禍,慢慢折磨弱者的壞脾氣。折磨弱者,我是堅決反對的,但對于貓食鼠我也不抱憤恨的感情,畢竟這是貓的生存獵食。況且我對那些黑不溜秋地老鼠是以厭惡的心態看待,想起老鼠那對暗紅的眼睛,我就又看到吸血鬼的恐懼,也因如此,我從不買紅眼的兔子。對于一些漂亮的珍珠寵物鼠,我是不會厭惡的,畢竟種類不同,我不是會牽仇的人。若是魯迅仇貓,那么愛貓的人必定大有人在。如鄭振鐸,他可是萬千寵愛于貓啊。他并不好像魯迅認為貓是虛偽的,媚態的。他眼里的貓美麗,活潑,可愛,神氣……貓的優點也盡在他的心中和文章里。
貓不好像狗那樣大,貓嬌小,干凈,不似狗的那身味道。而且抱著貓睡覺也是非常幸福的,他睡覺是的打呼嚕也是動人心弦的。若說貓是生活中的人的話,那么必定是聰明機智的。狗是忠誠,老實的人。若想得到主人的青睞就必定要展示自己的本領。就好像武將,聰明需躺在主人懷里就奪走了主人所有的青睞,就好像文臣,按歷史潮流來說,武力不能解決一切,而智慧才是勝敗的關鍵勝敗的。所以愛貓者比比皆是。但有一點能歸納出來,性情溫和的人必定愛貓多一些,而那些豪爽剛烈,以事業本領為重的人會更愛狗。嚴肅與溫柔的人也就是好像狗與貓的性格一樣。
狗,貓,鼠因人而異,不同的人自然會有不同的感受。但不論何時,正直,勇敢,敢作敢當,清楚知道自己的地位,不做逆于自己的行為,能力的事。必定不遭嘲諷。狗,貓,鼠皆有他們動人的地方。
今天,我讀了魯迅的散文集,名叫《狗·貓·鼠》
《狗·貓·鼠》原載1926年3月10日《莽原》第1卷第5期,是散文集《朝花夕拾》的第一篇,也是魯迅先生的散文名篇。在文中,魯迅先生追憶童年時救養的一只可愛隱鼠遭到摧殘的經歷的感受,表現了對弱小者的同情和時報的憎恨。
《狗·貓·鼠》代表了魯迅生活的那個年代的三個階層。表現出魯迅先生對貓的厭惡和仇恨。之所以仇貓,是有原因的——作者通過對貓和鼠的一些秉性、行為的描寫,清算了貓的種種罪行,比如:經常偷廚房的東西吃,好吃懶做等……
魯迅選取“貓”這樣一個典型,尖銳而又形象地諷刺了生活中與貓相似的人。例如:貓捕食到比自己弱小的小動物就盡情玩弄、直到玩厭了才吃掉,就像是某些人一旦抓住了別人的弱點或不足之處,就想盡辦法慢慢折磨別人。
散文的寓意深刻,其生動傳神的描述、借物喻人的寫作手法、一針見血的諷刺,充分展現了魯迅先生強烈的愛憎之情,也體現了他運用語言文字的非凡功力。
當然,這篇短文教會我許多。讓我知道了狗的語言:搖尾巴代表想跟你玩,發出“哼哼”的聲音代表生氣,發出挑戰。但貓的語言和狗的語言恰好相反:搖尾巴代表生氣,發出挑戰,發出“哼哼”的聲音代表想跟你玩。我還知道墨猴吃的是剩下的墨汁,它住在筆筒里,一聽見磨墨的聲音就出來,等你寫完了,就舔干凈剩下的墨水。隱鼠也吃墨汁,但不一定要等到你寫完了再吃。
我喜歡魯迅寫的書,更喜歡那些可愛的小動物。
《狗、貓、鼠》這篇散文出自魯訊的散文集《朝花夕拾》,我曾對這篇文章進行了多次閱讀,才基本明白了它之中的含意,希望我的解能夠正確。這篇文章主要通過對貓和鼠的一些秉性,行為的描寫來比喻某些人。
魯訊先生在文中闡述了他仇貓——即不喜歡貓的原因。其時這些原因與一類人的行為,性格很相像,例如寫貓捕食到比自己弱小的動物就盡情玩弄,直到玩厭了,才吃掉,就像某些人,抓住了別人的弱點或不足之處,就想盡辦法慢慢地折磨別人,好像如果不折磨夠,就不甘心一樣,如果別人犯了什么錯,受到批評,說不定那種人就會在某個角落里偷偷地殲笑。魯訊先生說他討厭貓的第2個原因就是貓雖然和獅虎同族,都食比自己弱小的動物,但貓卻具有一副媚態,正同我們現在的某些人,常常刻意掩飾自己的某種本性,其是反而會讓別人覺得他更加虛偽。貓平時總是吃飯不管事,就像一些好吃懶做的人,有東西吃就比誰都積極,一要他做事,就一溜煙不知道跑到哪里去了,就像廣東話中的一句俗語:&t;吃野吾做野,做野打爛野。&t;魯訊先生還告訴我們,老鼠中并非全部都那么討厭,其實有寫隱鼠很討人喜愛,很有靈性,但卻遭到別人的摧殘,其實,人人都可以對這些弱小的生靈賦予一些愛心和同情,為什么有人就做不到?這可需要反思一下。
看了這篇帶有深刻寓薏的問張文章,雖說我不是受益匪淺,但是我卻在其中悟出了一些做人的道。
最近讀了一篇文章《狗·貓·鼠》,引起了我的共鳴,更讓我深思。
《狗·貓·鼠》是著名作品《朝花夕拾》中的第一篇文章,這篇文章主要回憶了小時候養的隱鼠慘遭殺害的往事。表面上是追憶童年的往事,其實也是在嘲諷那些虛偽的“正人君子”。
文章中有對動物與人類的對比。“蟲蛆也許是不干凈的,但都它們并沒有自鳴清高……人呢能直立了,自然是一大進步……然而也就墮落,因為那時也開始了說空話。”的確,在動物界中,許多動物象征著并不好,但它們也沒有虛偽的自吹自擂。但是人類這么高級的生物,部分人卻人前一面人后一面,兩面三刀。他們一直帶著面具,而有些面具,戴著戴著,就摘不下來了。這導致了部分人一時虛偽,一生虛偽。這與貓的一副媚態格外相像,那么驕傲自大,目中無人,格外虛偽。
魯迅先生仇貓的原因有兩條,一是上文所說,一副媚態,虛偽又狂傲。二則是盡情折磨、幸災樂禍。貓抓住鼠總不一口咬死,而是不斷折磨,直到玩厭才吃下去。這種做法殘忍又粗暴,實在令人憎惡。頗與人們的幸災樂禍慢慢折磨弱者的壞脾氣相同。
貓如此,它的仇家也好不到哪里去。文中作者對狗的描述并不多,但從那短短的字里行間也讀出了狗與貓相差無幾的德性。而從作者所述《自然史底國民童話》里的一則小故事中,還能看出狗連貓都不如呢:沒有見識。
而文中最可憐的恐怕就是鼠了吧!受狗、貓的壓迫,還要被人們所厭惡。鼠本身就弱小可憐,再加上受這么多生物的壓迫、暴力,實在是可憐至極。這不正是當時社會生活遭到壓迫的勞苦大眾的真實寫照嗎?
文章末尾,作者知道了自己那可愛的小隱鼠其實是長媽媽失足踩死的,但作者還是丑貓。我想作者不僅是仇貓,更是仇像貓一樣的偽君子吧。
《狗貓鼠》一文生動有趣,卻也飽含深意,委婉的抨擊了當時社會像狗、貓一樣的小人。同時也讀出了作者對童年的懷念。正是這些瑣碎的事情,構成了我們生命的終極意義。
一只小小的隱鼠,一個弱小的生命,也帶給小小少年無窮的想象,及與弱者和平相處的滿足:作者想象它是傳說中的黑猴,對隱鼠的照料是他的精神寄托,而“當我失掉了所愛之時,心中有著空虛時,我要充填以報仇的惡念!”
我想這就是作者仇貓的原因吧!其實不以為然,更多的與貓的本性相似,他總是捕食了雀鼠,卻又不肯一口咬死;不是和獅虎同族,卻有這么一副媚態。想想看,難道這不是人們的真實寫照嗎?他頗如人們的幸災樂禍,慢慢地折磨弱者的壞脾氣相同;頗與人們的拍馬屁相似,在弱者面前表現得如此傲嬌,可在強者面前瞬間鞠躬盡瘁,這樣的貓能不令人厭惡嗎?也許作者寫仇貓的緣就是為了讓有些人明白,產生羞愧之心,從而改正!
這樣一來,我們不得不說魯迅的文采極其高超!他沒有直接的說明人性的丑惡,而是以貓為喻體,就好比小故事的諷刺手法寫的生動形象,讓人通俗易懂,從而讓某些人產生羞愧而改正。
我們還不得不說魯迅的方法十分精巧!凡是遇到貓們搗亂之時,魯迅便站出去,在門口大聲叱道:“噓,滾!”小_靜即回書房,這樣他就長保著御侮保家的資格。那為什么說是好呢?首先,知道貓的偷魚肉、拖小雞、深夜大叫的行為,人們自然十之九是憎惡的,而這憎惡是在貓身上。假如魯迅出而為人們驅除這憎惡,打傷或傷害了它,它便立刻變為可憐那憎惡便倒在魯迅身上了。對比后的懂得,我們便會發現、會覺得魯迅的悟性極強。其實這方法中國的官兵就不好用了,他們總不肯掃清土匪或撲滅敵人,因為這么一來就要不被重視,甚至于因失其用處而被裁汰,但是如果能將這方法推廣應用,魯迅大概也可也總渴望成為所謂指導青年的前輩吧!
魯迅的寫作風格一直很犀利,就像一把鋒利的標槍,總能準確地刺穿當時無能統治者的喉嚨,《狗·貓·鼠》就是這樣一篇文章。
文章中對“狗”的描寫并不多,影射目光短淺、自以為是的人,而是用大量的筆墨描寫貓和鼠。貓的性情殘忍,喜歡捉弄弱者,雖然和獅子老虎一樣,但帶著讓人厭惡的眼神,貓自己如果身材再高一些,也不知道是什么樣的傲慢。
這種比喻影射了當時反動文人的丑惡嘴臉。起初,魯迅恨貓的原因很簡單,那就是“它們在我的耳朵邊盡嚷的緣故”,真正讓他恨起貓的是他最喜歡的隱鼠被貓吃掉了。
魯迅在文章中對老鼠的描寫也很有趣。特別是“老鼠數銅錢”,描述了老鼠遇到敵人時的絕望和恐慌,體現了作者豐富的生活經驗和非凡的洞察力。
那些大老鼠顯然是令人討厭的,它們愛破壞和偷竊,而那些貓,雖然有教養,卻對自己的事毫不在意,而且在很大程度上,愛擺架子,不稱職。
隱鼠是一種有趣而無害的小東西,它弱小而可愛,就像“緣腿而上,一直爬到膝髁”,但是“慰情聊勝無”,給魯迅帶來了“墨猴”的幻想和幸福。
雖然作者后來得知隱鼠沒有被貓吃掉,但他仍然討厭貓。與其說魯迅討厭貓,不如用“貓”來表達他對反動文人、反動政客的殘忍、無恥行徑的仇恨和蔑視。
魯迅為人正直,但他生活在一個黑暗、腐敗和不平等的時代。他把筆當作標槍,猛撲在黑暗、腐朽和麻木的現實中。《狗·貓·鼠》這篇文章生動有趣,卻又富有深刻的意義,足以使當年所謂的“狗、貓、鼠” 無處可遁。
最近我讀了一本散文書《朝花夕拾》,它的作者是魯迅,書中有一篇文章《狗·貓·鼠》給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魯迅在《狗·貓·鼠》中闡述了他仇貓——即不喜愛貓的原因。其實這些原因與一類人的行為、性格很像。例如:寫貓捕食到比自己弱小的動物就盡情玩弄,直到玩厭了才吃掉。就像某些人,抓住了別人的弱點或不足之處,就想盡辦法慢慢地折磨別人,好像如果不折磨夠就不甘心一樣。如果別人犯了什么錯,受到批評,說不定那種人會在某個角落里偷偷奸笑。
魯迅先生說他厭惡貓的第二個原因就是貓雖然和虎、獅同族,都食比自己弱小的動物,但貓卻具有一副媚態,正同我們此刻的某些人,常常刻意掩飾自己的本性,其實反而會讓別人覺得他更加虛偽。貓平時總是吃飯不管事,就像一些好吃懶做的人。有東西吃比誰都用心,一要他做事就一溜煙不知道跑到哪里去了。
這篇文章還告訴我們,老鼠并非全部都那么厭惡,其實有些鼠還是很討人喜愛,很有靈性的,但卻遭到別人的摧殘。其實,我們能夠對這些弱小的生靈賦予一些愛心和同情。
從這篇文章里我還學會了站在不一樣的角度思考問題,可能會有不一樣的答案,我會繼續多讀幾遍這篇文章,更加深刻的體會文中的深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