寫福爾摩斯探案集讀后感
《福爾摩斯探案集》這本探案小說主要講述一位著名偵探福爾摩斯和他的朋友華生一起破案的故事。下面是小編為大家帶來的寫福爾摩斯探案集讀后感5篇,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寫福爾摩斯探案集讀后感篇1
《福爾摩斯探案集》這本書我用了三個多小時,也可以說是一口氣讀完了。其實我這次是第二次閱讀。每當我看到這本書時心里就會產生去讀它的強烈愿望。為什么這本書會有如此大的吸引力呢?
我喜愛這本書,它的許多章節我能完整復述。我記得在《演繹法》中,福爾摩斯初次與華生見面,就說他是從阿富汗來的,而福爾摩斯是這樣推理的:這位先生,具有醫務工作者的風度,但卻是一副軍人氣概。那么,他顯然是個軍醫。他剛從熱帶回來,因為他臉色黝黑。但是,他面容憔悴,這就證明他剛剛大病初愈而且又歷盡艱辛。他的左臂受過傷,現在還有些不便。試問,一個英國軍醫在熱帶地方歷盡艱苦,而且手臂受過傷,這還能在什么地方呢?自然只有正在打仗的阿富汗了。寥寥幾句精辟的推理,讓事件如此的簡單。對,吸引我的其中就有這嚴密完美的推理。
我對福爾摩斯偵探的推理佩服的五體投地。在”勞瑞斯頓花園街的慘案“中,福爾摩斯的推論是:這是一件謀殺案。兇手是個男人,身高6英尺,正當中年。他是和被害者一同乘坐一輛四輪馬車來的。這個兇手很可能臉色發紅,右手指甲比較長。而真兇正是如他所描述。在他眼里,現場任何一個蛛絲馬跡都不容錯過,在他精密地推理下,懸疑案件的真相層層被揭開。這精準的推理靠的又是什么呢?
福爾摩斯用心細如發的觀察、敏銳的洞察力、豐富的知識、智慧頭腦的綜合,向我們展示了一個偵探的風采。在生活中,小錯不斷的我們又有何感想?我們常常不屑一顧。這就好像剛蓋的樓房柱子歪了,新裝的汽車少了幾個螺絲。雖然事小,但遲早會出問題。
這本書還讓我著迷的是作者的寫作方法。一個小笑話別人講的好笑,而我講出卻味道不同;同是案件,從作者筆下,則驚險、扣人心弦又引人入勝。
《福爾摩斯探案集》吸引我們的又何止這些?
寫福爾摩斯探案集讀后感篇2
他那異于常人的觀察能力早就令我敬佩不已,他那雙眼睛,仿佛能夠收容整個世界,不會錯過一點細節;在他的腦中,究竟還藏有多少我們不知道不理解的知識?
他也是那么勇敢,在困難面前不但不會退縮,還能夠迎刃而上用他靈敏的大腦,解決一個又一個的難題。
在我們心中,他是個幾近完美的男人,在柯南道爾的筆下他是個破案無數的名偵探。
仿佛他無時無刻都在思考,他的大腦一刻都沒有停止過,在他第一次見到他的助手——約翰華生時,僅僅是一次握手,便知道華生是一位醫生。直到現在我都記得我讀到這一幕時的驚訝的表情,我在心中問著我自己,這是人嗎?不過這應該只是一個小說人物而已,這作者也太夸張了。但慢慢地,我否定了自己的這個念頭,他不僅僅只是一個筆下的人物。他是位偵探,一位有血有肉,鮮活的人物。
他從小就在一個良好的環境中受到精英般的教育,但他不會因為就讀貴族學校而如貴族般風流,他在學校里專心學習,偶爾還去練習擊劍和拳擊。在他19歲時便偵破了許多案件,這使我十分驚訝,因為19歲離我們并不遠,也許過不了多久,我們也會成為十九歲的少年,但那個19歲的我們或許正平凡地在大學校園中游蕩。同樣是19歲,但那差距卻是如云泥一般。
他靠他敏銳的洞察力和分析能力偵破許多案件,解出許多暗號,在跳舞的小人中他將他的智慧全部發揮出來,解讀了那個暗號。也許在我們看來,那一排排小人或許只會被認為那是某人的涂鴉,根本不會想到其蘊含的深層含義,心中不禁再一次充滿對他的敬意。
他叫做夏洛克福爾摩斯,那位在柯南道爾筆下活過來的名偵探。
寫福爾摩斯探案集讀后感篇3
寒假里,我又結識了一位新人物福爾摩斯,一位大名鼎鼎的偵探。
福爾摩斯很了不起,常常解決一些非常棘手的高難度案子。他機智過人,聰明能干,就連一小點兒煙灰都能判斷出有幾個人在這里停留,停留了多長時間,而這也會成為他破案的線索。
這一次,福爾摩斯又在偵破案子了。在現場勘查時,發現了房子旁的幾個小小的變了色的金屬紐扣,這引起了他的注意。在別人看來這很不起眼的小扣子卻成了這位大偵探破案的一個線索,而且他還看到了這紐扣上的標記海爾姆,由此知道了這是奧德克裁縫的,這個重要發現為案子的偵破打開了一條思路。看到這里,我不由得對福爾摩斯肅然起敬,這么小的細節都逃不過他的眼睛,做事真細致啊!我跟他比那可差得太遠了。
福爾摩斯不但做事細致而且考慮還非常周到全面,遇到事情總會認真思考。有一次福爾摩斯在現場找到了兇手作案時使用過的槍,他就想,為什么兇手要把槍放在這里,而不是把槍處理掉或者是藏在別的什么地方呢?這引起了他的懷疑。福爾摩斯就是這樣,因為的仔細認真,凡事都問個為什么的做事態度讓他的思維更加敏捷,判斷更加靈敏準確,從而破獲了一個又一個稀奇古怪的案子,成為了一名神探。
合上書,我崇拜的福爾摩斯就躍入我的腦海,他時而凝神深思,時而開懷大笑,他破案的精彩瞬間像放電影一樣一幕幕地在我的腦海里顯現,他一遍遍地細致查看犯罪現場搜尋線索,他不放過任何一個細節,不放過任何一個疑點。
想到這,我在問自己,如果換作是我,我會有他那樣認真細致的態度嗎?跟大偵探比,那可差得遠啊!媽媽說,從現在努力還來得及。好!就從現在努力,不做小馬虎!
寫福爾摩斯探案集讀后感篇4
我有一個精致的胡桃木書櫥。一本厚厚的嶄新的《福爾摩斯探案集》夾在中間。就是這本《福爾摩斯探案集》把我領進了書的海洋,豐富了我的人生。
福爾摩斯,不用說你就知道。他是一位舉世聞名、家喻戶曉的名偵探。那么塑造他的是誰呢?是F。柯南道爾,(1859~1930),英國杰出的偵探小說家、劇作家。以《四簽名》、《歸來記》、《恐怖谷》等聞名于世。
《福爾摩斯探案集》主要講的是——福爾摩斯是一個鄉村紳士的后代,既懂得鄉村的風俗,又懂得如何在城市生活。福爾摩斯通過不斷地學習、不斷地鉆研和不斷地實踐才使自己有了驚人的偵探能力。所以,他所進行的各種偵探既合乎邏輯,又合情理;他對各種案件的解釋和判斷才會頭頭是道,才使一個個懸而又懸的問題迎刃而解,才使一宗宗迷案撥云見日。
這本書不僅以里面的生動故事引人入勝,結構跌延起伏,情節緊張曲折,扣人心弦,驚心動魄,使我愛不釋手,還體現出了一句意味深長的名言——“凡是勤奮的人,都有鍥而不舍的精神。”
福爾摩斯就是一個這樣的人。
他雖然那時在英國已成了名偵探,但是他還是在不斷地刻苦學習。他特意在大英美術博物館附近租了一間小房子,利用資料和機會研究有關偵探方面的科學和經驗,才能使他化解種種迷團案件,最終讓罪惡大白于天下。
我想:福爾摩斯一生都在學習,一直研究偵探方面的科學和經驗,他的這種不屈不撓的精神,值得我們廣大青少年學習。
我愛讀這本使我受益非淺的《福爾摩斯探案集》。
寫福爾摩斯探案集讀后感篇5
我喜歡看小說,尤其是那種發人深思,引人回味的那一種。一拿到《福爾摩斯探案全集》,讀起第一本,里面離奇的、不可思議的故事猶如一段精彩的電影,讓我回味無窮。
《福爾摩斯探案全集》是由英國人阿瑟·柯南道爾所著。1886年4月,他完成了他的第一部中篇小說《血字的研究》,主人公福爾摩斯亮相。作者筆下的大偵探是一個瘦高的中年男子,極具穿透力的眼下是一個鷹鉤鼻子,叼著煙斗,經常帶著雨傘穿梭在倫敦大街。
同時,這個大偵探也精通劍術、拳擊、小提琴等項目。
《血字的研究》是作者的處女作,也是其最好的一部中篇小說。小說情節離奇,古怪懸疑。小說以復仇為主要情節,并添加了浪漫主義色彩,文學意味濃厚。接著,作者有發表了他的第二部中篇小說《四簽名》,小說揭露了人心的貪婪和險惡。
我發覺,當福爾摩斯遇到困惑時,我也感到猶豫;當福爾摩斯順利破案時,我心里邊也是一陣輕松。突然感覺偵探小說和武俠小說一樣,對心靈是一種寄托。而看完后回過頭來想一想為什么福爾摩斯有那么強大的推理能力,在我認為福爾摩斯并不是超人,他只是能觀察到常人觀察不到的東西,再用自己所精通的科學知識去辨別、推理。
整部小說給我影響最深刻的是福爾摩斯說過一句話:“只要你從另一個角度觀察這件事就會發現很多漏洞。”當我看到這句話的時候,仔細想了想自己生活中所聽說的事:這次進監獄,有可能在監獄里想改過自新;也有可能在監獄里策劃如何逃跑,這要看想這件事情的人是恨水扁還是不恨。往往一念之差可以把好人想成壞人或把壞人想成好人,往往結果就會讓人不可思議。甚至有可能今天暴富,明天就可能被竊。很多事情就是這么不可思議。
《福爾摩斯探案全集》能告訴我很多,我很喜歡這本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