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牛虻隨筆怎么寫
還是我死去
我都是一只牛虻
歡樂地飛來飛去!
這首小詩是小時候牛虻和瓊瑪一齊學過的,這也是牛虻最終的筆跡,寫完這首詩后牛虻被帶到了刑場,在無數次的槍聲后,他倒下了……
亞瑟的一生是苦痛的,但這個夢想與追求的化身,沒有人能夠否認他的傳奇。年輕時亞瑟書中這樣寫道:他身體十分單薄,長長的眉毛,薄薄的唇纖細的手足,身上的每一個地方都過于精細,過于弱不禁風,看上去不像三十年代的英國中產階級青年,倒像是十六世紀肖像畫中的意大利人。如若讓他安靜地坐在那里別人必須誤會以為他是一個身著男裝的嫵媚動人的女孩而不是男孩。可是就在他走動的時候,那輕盈敏捷的體態又使人想象到一只被馴服的,沒有了利爪,失去野性的豹子。經過一系列痛苦的折磨后的牛虻(亞瑟)是:矮個子;黑頭發;黑胡須;皮膚黝黑;藍眼睛;前額既闊又圓;右腳跛,左臂彎曲;左手少了兩指;臉上有最近被馬刀砍傷的疤痕;口吃。以往那個像畫一樣的青年會變得如此難堪,一前一后的外貌比較,讓我們感到了牛虻所經歷的事是何等悲慘。
神父蒙太尼里和女友瓊瑪是牛虻一生中最重要的倆個人,可是再一次懺悔中他向神父蒙泰尼里透露了他參加的革命的行動和隊友名字,以至于他們全部入獄。出獄后他不僅僅得知出賣他的是他無比敬仰得蒙泰尼里神父,并且神父就是他父親。加上瓊瑪認為革命者的被捕是牛虻出賣導致,狠狠的打了他一巴掌他,一連串的打擊使牛虻陷入了極度的痛苦之中,最終偽裝自殺,逃到了南美。在南美洲,牛虻度過了人間地獄般的13年,流浪生活磨煉了牛虻。
牛虻在經歷了世上所有的災難后,拖著殘損的軀體回到意大利,依舊繼續他的革命事業,他就是“感情與革命”的絕唱。那是神父親已經是紅衣教主,而牛虻的革命事業正是反對宗教統治。命運總是要折磨牛虻,他要反抗他深愛的父親,在矛盾的斗爭中,牛虻身心疲憊,可是對于革命事業他從未放棄。在死之前,牛虻還是逼著他父親:選擇上帝還是選擇他。最終蒙泰尼里還是選擇了他的上帝。牛虻死后,神甫也被這對與錯所糾纏,他痛苦,他無奈,最終,偉大的紅衣主教還是瘋了,還是死了,死在痛苦交加中。上帝他不能做什么,他不能救牛虻,他不能救神父……偉大的紅衣教主到了天堂必須會后悔,你所忠誠的上帝也可是如此吧,你還會愛上帝嗎?你必須會后悔自我當初沒選擇牛虻吧!
“為了人生夢想扮做小丑,忍受著精神和肉體的雙重折磨”。牛虻做到了。
牛虻:為信仰赴死如散步
牛虻:終生只愛一個人
牛虻:革命與感情的絕唱!
關于牛虻隨筆怎么寫篇2
說起《牛虻》,多數人對它的印象就是:這是一本影響了一代中國人的小說。我們的父輩甚至爺輩們對它愛不釋手,提到它時感慨萬千。我們則一臉的不解,然后好奇的拿起來讀。至少我是這樣的。
當我在讀完以后沒有像父母他們那樣的感慨。原因什么的很明顯:今時不同往日,一部描寫革命烈士的傳奇小說與在和平環境下成長的我這樣一代的年輕人沒有太大的共鳴。這部小說可以影響一代中國人,但它畢竟不是公認的名著。畢竟作者是受到革命者的事跡激勵才寫的這部小說。可能是因為它的第一次出版地點是在與革命毫不相關的,以保守和陳舊聞名的英國。所以在一百零三年前出版時它是那么的默默無名。不過,在半個世紀后翻譯成中文卻廣受當時的青年(也就是我們的父母或他們的上一輩人)的喜愛。無他,就因這部革命傳奇獲得了當時廣大革命青年的共鳴,人們樂于去閱讀那些臨危不懼、寧死不屈、為人民而戰斗的英雄形象。
似乎說了很多題外話,現在來講一講具體的讀后感。首先我感覺《牛虻》雖然不是什么名著的,但是卻可以像金庸的武俠小說那樣從很多角度閱讀它。想看傳奇的人可以把它當一部革命傳奇來看,想看言情的可以當它言情小說看(不過這愛情的結局有些悲慘),想看懸疑的甚至也可以當它懸疑小說來看。用輕小說的觀點來講,就是它集合了各種元素于一身的多元小說。當然不管你怎么看,他的故事始終只有一個,他的人物形象永遠也是那幾個。主人公亞瑟給人的感覺是熱血過了頭結果犯了錯誤(不能全怪他),經過一番的磨練后成為了一位老練的,冷酷的革命者并有所成就,最后因為意外被捕就義。他是我們理想中的革命志士,他有著不管自己的外在怎么改變,對祖國獨立的思想根基依然沒有動搖。他在親情與革命中選擇了后者,舍生取義。也符合中國傳統的忠孝難兩全的思想。可以說,關于亞瑟這一形象的創作還是挺成功的,當然似乎有些絕對化、簡單化、甚至模式化,給人感覺有些生硬。我覺得應該更多的描述他在各種情感與各種思想之間的矛盾心理與行為會更好。
關于牛虻隨筆怎么寫篇3
在我的心目中,親情是最純潔的,最值得信賴的感情:悲時,它給你撫慰;恐懼時,它給你力量;失望時,它給你鼓勵;危險時,它給你保護```````所以,親情是圣潔的。可是,我讀完愛爾蘭女作家艾麗伏尼契所著的《牛虻》,蒙泰尼里把親生兒子送上斷頭臺的事實,重重地打擊了我的信念和感情
《牛虻》敘述的是一意大利斗爭中的一個故事。篤信上帝的貴族子弟亞瑟經過了一次次現實生活的挫折,改變了自己對上帝的信仰,投入了一意大利的火熱生活,從而引起了一系列親情與信仰的矛盾和斗爭。
平時,孤獨寂寞的亞瑟最信賴自己的教父猛太尼里。“父子”倆的感情是真誠的。當亞瑟因母親早逝而悲傷時,教父給他安慰;當亞瑟猶豫彷徨時,教父又催他奮進。但是有一回亞瑟把自己參加革命的
志愿告訴蒙泰尼里,希望得到他的幫助,而教父一反往日慈祥的神態,不容反駁他要打這個念頭。這是第一次使年輕的亞瑟十分失望。一次偶然的機會,亞瑟得知蒙太尼里就是自己生身父親,他迷惑,悲傷,
憤恨,因為他心目中圣潔的神父竟然一直在欺騙他!但是他還是深深地愛著神父,因為他是教父,是父親。
十三年后,亞瑟帶這滿是傷疤和殘缺的身體由南美洲回到了生他的土地上又投入了火熱的戰斗。他用“牛虻”作筆名,一次次用銳利的筆鋒抨擊當時黑暗的社會。從此,牛虻的名字便震動了意大利。這時的蒙泰尼里已經是一個深受人們尊敬的紅衣大主教了。牛虻以自己的愛父之心,常常用各種方式和他接觸親近。當牛虻發現蒙泰尼里在十三年中無時不忍受這痛失愛子的煎熬時,心中的愛和恨交織著,更加矛盾。
一次牛虻和他的同志遭到騎兵的襲擊,他勇感地接受了掩護任務。當他拿起手槍,準備突圍時,忽然聽見蒙泰尼里的聲音,拿著手槍的手無力地垂了下來。就在那一剎那間,騎兵包圍了他。
看到這里我被書中字里行間流露出的親情深深地感動了。我既為牛虻的被捕感到惋惜,又以為蒙泰尼里會設法就出他惟一的兒子,使得父子團圓。不料,這個上帝的衛道士并沒有手下留情:是他讓牛虻再度入獄。在監牢中,一心只想保住自己所謂的“清白”,“地位”,在牛虻的死亡書上簽上了名字,把自己心愛的兒子送上刑場``````蒙泰尼里很愛孩子,可是,作為一個反動主教,在關鍵時刻他所信奉的上帝的利益和孩上的利益發生沖突的時侯,他選擇了上帝,保住了自己。直到這時,人們才看清他的真實面目。他是上帝忠實的信徒,他所代表的是宗教統治階級,他之所以獻出兒子是為了保住這個反動階級的利益。
牛虻是一個英雄,可他不懂得人世間的父子親情,是可以由信仰決定取舍的,所以他會被自己反動的父親送上刑場。
艾`麗`伏尼契,這位愛爾蘭女作家寫下的《牛虻》,的確是留給人們的一筆可觀的財富。
關于牛虻隨筆怎么寫篇4
朋友!你相信有上帝嗎?你相信世間有愛嗎?你是更相信上帝還是更相信愛?我會選擇愛!
故事就在上帝與愛之間徘徊。亞瑟是一個樂觀、開朗并富有的男孩,他很早就失去了父母,與同父異母的兄弟生活在一齊。他幾乎與兄弟沒有任何感情。除了母親,他最愛的人是鎮上的神甫蒙泰尼里,他們的關系就像父子一樣,所以亞瑟把自我秘密加入意大利黨的事告訴了神甫。不料,被神甫告發,好多同志被捕,亞瑟也所以從兄弟口中得知自我是神甫的私生子。他受不了神甫對他的欺騙而弄了一個自殺的假象,只身逃往南美。在之后的幾年中,他受到了非人的虐待,腿跛了、胳膊折了、滿身的傷、口吃、臉上有刀疤,還帶著很重的病。在他明白人性的冷漠后做了一個諷刺性文學家,代號是“牛虻”。并與初戀女友瓊在一齊工作,可是瓊非但沒認出他,還很厭惡他,直到他向瓊講述自我離奇的經歷。
而神甫做了紅衣教主,名望很高,在牛虻因偷運軍火被捕入獄時,蒙泰尼里還幾次去看他并企圖幫他。但牛虻始終忘不了神甫告密的事。就在準備對牛虻行刑的前一天,神甫再次去看他牛虻最終打開了心結,他要父親在上帝與他之間做出選擇。
神父選擇了上帝結果,結果,牛虻死了。直至他死后,神甫才明白那一切的神論都是假的,僅有愛才是真的,他也因病去世。而書的結尾是牛虻臨死前給瓊的一封信,信的簽名寫著一首他們兒時的詩“無論我活著,還是我死去,我都是一只,快活的牛虻。”
讀完這本書,我不知是該悲傷還是該高興,或許是悲喜交織,為牛虻的命運而悲,他究竟遭到了怎樣的毒害才變成那樣;為蒙泰尼里的感悟而喜,他最終明白了愛的意義,說明他沒有被社會的黑暗而籠惑。同時我還為當時社會的黑暗腐朽、禁錮人們思想的枷鎖而感到憤恨。
從另一層含義來說,他還告訴我們僅有反抗才能奪回本屬于我們的自由與思想。追求平等的路依舊很長,這需要我們團結起來共同去奮斗。軟弱就像一只生活在地獄中的貓,隨時都有命喪黃泉的危險。不要再屈從,不要再容忍,不要再乞求。站起來!奪回本屬于我們的權利!
否則,又會成為汪汪歷史中的一個杯具。
關于牛虻隨筆怎么寫篇5
漫游在書架上,腦子里都是空白。面對滿滿的書籍,忽然間一種莫名的激動涌上心頭,但自己始終下不了手,因為每一本書我都太喜歡了。
隨手拿起一本書——《牛虻》,翻開它,也翻開了我對它的理解,它對我的影響。
《牛虻》作于一位英國女作家伏尼契,講述了意大利青年阿瑟,出身于富商家庭,但成年后毅然投身革命。由于疏忽,他泄漏了機密,使得戰友被捕,令青梅竹馬的女友琴瑪誤會,并痛苦地發現自己竟然是崇拜已久的蒙塔奈利神父的私生子。在嚴酷的現實教育下,他以假自殺為掩護,憤然出走,在外漂泊了2020年,歷經艱辛,成為一個堅定的革命者,化名“牛虻”,回國組織武裝,偷運軍火,積極準備起義。最后不幸被捕,面對軍方的威脅和生父的勸降,不為所動,從容就義。
可以說他是富二代,但他也和大多數愛國人士一樣投身于革命之中,不為身份,只為了自己心中的那一份信仰。即使失敗過,痛苦過,掙扎過,也不曾后悔過。成長的道路需要付出代價,牛虻付出了太多太多,但其頑強的毅力造就了他成為了一個出色的革命者。面對威脅和誘惑,不妥協,不接受,遵守心中的那一個信念,從容就義。
他深深的震撼到了我,令我佩服,令我尊敬,更令我向之學習。國家危亡,民族衰落,人們懣懣不平,那時候的你毅然站了出來,給了國家希望,民族希望,人們希望。向國人做出了榜樣,你是個偉大的人。學習你的愛國之情,學習你的大義之情,學習你那般毅然的精神,是作為當代中學生的我們所需要的文化糧食,我們要向你學習,吸收你的可貴。讀著你的事跡,傾聽著你的心聲,讓我想到了我們國家的魯迅先生。
魯迅先生出身于破落封建家庭,青年時就懂得赴日學醫,后來因為愛國主義精神,覺得在當時那種情況下,學醫不如學文,于是毅然的棄醫從文,走上了用文救國的道路。中途也受盡了苦難,但他也沒有放棄,因為心中有信仰,再苦再累,也是值得的。終于歷盡千辛萬苦,苦盡甘來,呼醒了一大批的愛國青年,人們的思想轉變,迎來了救國路上的一片曙光。
牛虻和魯迅的出生身份不同,但是他們的志向一樣,他們都愛國。國家是我們生長的地方,因為有它,我們快樂著;因為有它,我們幸福著;因為有它,我們驕傲著。萬一,哪一天它開始變小,逐漸變小,最后消失了,那我們應怎么辦?我想,肯定是痛苦著,煎熬著,絕望著。因為我們是祖國的兒女,小小的翅膀里懷揣著大大的愛國夢想。所以,我們要熱愛自己的國家,為祖國注入力量;熱愛自己的民族,為民族增加生機;熱愛我們選擇的生活,為我們的生活增添色彩。
像我們的領袖毛主席一樣,為國家,為民族、更為自己,勇于成為一名戰士,保衛國家。像牛虻和魯迅一樣,熱愛祖國,為自己的國家出一份力量。那樣子,我們的祖國才更強大,才能不受別人欺負,我們的幸福生活永久持續。
關于牛虻隨筆怎么寫篇6
終于看完了《牛虻》。這次我是全身心地投入,從頭到尾一字不漏看完的。
我不能想出有任何其他的結局來取代這一看似注定的悲劇。深沉的,有如宿命一般。雖是肉體的毀滅,卻是靈魂的永生。我不能記起看過哪部小說有如此震驚、痛苦、惶惑而又釋然!結尾我讀了幾遍。初讀后是極其悲哀的,卻似乎是哀嘆命運對人的無情捉弄。真是讓人難以置信,卻是現實,是黑暗的現實。因而,它的悲劇是無法挽回的。雖讓人扼腕,卻也是最好的結局。讀后把全書聯系起來深思之后,我深深地被震撼,震撼于一個人的堅強。這更像是一曲偉大英雄的贊歌,一個身體被錘子擊得支離破碎,而精神上卻比別人堅強的人,難道不值得贊美嗎?
“無論我活著,還是我死去,我都是一只快樂的牛虻。”他,算是經歷了世上所有的災難,拖著殘損的軀體,卻始終快活。因為他看到了希望,看到了他活下去的目標。他不是一個懦弱的人,他把精神上的巨大痛苦深深埋在心中,把他的愛與怨恨一并埋葬,直至末日降臨。他對主教深沉的永遠無法化解的愛與恨困擾了他一生,也成了他悲劇的根源。神父是他一生最敬重最信賴的人,他曾經奉為神明,直至最終忍不住向神父告別時,他還是滿懷希望。可是神父辜負了他的愛,“殺死”了他。在他心中,這一切也是情有可原的,是預料中的事,他如同飛蛾赴火般“成功”地結束了自己的生命。
在這一悲劇中,另一個人,卻不禁引起我的尊敬與伶憫,那便是蒙泰尼里教士。他生平也許只做過一件錯事,但他卻虔誠地用他的一生來懺悔。他是眾矢之的的“敵人”,卻因慈愛善良而不失為一個圣人。圣人千慮,必有一失。我想造成他一生悲苦的也許是年輕時犯下的那樁“罪”。這樁罪所付出的代價也太大了!他同牛虻兩個人一生的幸福和最后的毀滅,同類的故事在教會世界中并非少見。如《十日談》中所述,一個教士如不犯七宗罪中的任一條,反倒是不可思議的了。也許,正因為他是個如此善良的人 ,便注定他要負“債”一生。他與亞瑟母親都是善良而虔誠的人,這便也造成了亞瑟天性憫人,嫉惡如仇,堅持正義不動搖的性格。他最終的選擇是合情合理的。如果換上我,我也必定做出同樣的選擇,不得不把自己最心愛的人送上斷頭臺,最終導致自己的精神崩潰。當他領悟到現實真相后,他悔恨不已,在他瘋狂地砸下圣像之后,他選擇了死亡。這也是他最好的歸宿。于是,他也如牛虻一樣獲得了解脫。他最終跟隨心愛的兒子去了。余下的人們,我想他們都將繼承他的遺愿堅定不移地走下去。要革命少不了流血,能讓“圣子的鮮血”喚醒那些沉睡的民眾,這便是那些仁人志士肝腦涂地而在所惜的原由。
瓊瑪也是個極讓我尊敬的人。她的沉著冷靜,她的堅定不移和深明大義,都無愧于牛虻對她的執著的愛。然而,她也承受著多年的悔恨。她永生也忘不了那個從童年時代就一直印在腦海中的名字。逝者已矣,生者可追!我相信瓊瑪會更加執著地頑強地戰斗下去。前進吧!為了自由。
關于牛虻隨筆怎么寫篇7
《牛忙》這本書是伏尼契所寫的。剛開始看到這本書的時候,我并不明白“牛忙”是什么意思。但是看完這本書后我就明白了。這本書是以時間順序寫的,內容是這樣的:
牛忙其實是主人公的名字。他的一生都很悲慘。在他十幾歲的時候,他的母親就去世了,而他的哥哥和嫂嫂都對他不好,在他19歲的時候又被人陷害進了牢,在他出獄后發現了他的親生父親就是他的教父——蒙泰里尼。他接受不了這個事實,于是就傷心的離開了。年后他又回來了,沒有人認出他,因為這年里他過的是非人的生活,導致了他的一只手和一只腳殘廢了,再加上他改了名字——牛忙。之后他就和當地的幾名黨員一起共事,其中還有他的朋友瓊瑪。于是他們干了一系列會被槍決的事。終于,他們在干一件事的時候失敗了,牛忙被槍決了,就在那個時候,他們知道牛忙是年前的那個人了。
也許在很多人看來牛忙他活在這世上沒有一天是快樂的,其實還是有的,就是在他不知道蒙泰里尼是他親生父親是,每次和他談話都是快樂的,除此之外就是他還是年少是和瓊瑪在一塊,那時的他同樣是快樂的。看完整本書后,我覺得牛忙他是一位勇敢和堅持不懈的一個人。說他堅持是因為在他離鄉背井的年里,他在那不是人生活的餓條件下,硬生生的挨過了年。說他勇敢則是和他所做的事情有關,因為他從事的是當時政府不讓做的事——革命。他啊為了革命,可以說是不顧一切了,在他最后做的那件事之前,他明知道很危險,卻義不容辭的去做了,結果被抓了,而且還被槍決了。除了牛忙的性格突出,事跡也讓人感動之外,那就是蒙泰里尼對他那深深的愛了,在牛忙年少是,做他的教父,引導他。不過最明顯的還是當他知道被抓的那個人是他兒子的時候,他就利用他當時的地位和權力,想盡一切的辦法去救他,去勸他,可是牛忙還是逃不過命運,在牛忙死后,蒙泰里尼也因傷心過度去世了。唉,天下的父母有哪個不疼自己的兒女呢?可惜牛忙他不去珍惜著份來之不易的父子情。
我相信,只要看過這本書的人,都會為牛忙一生感到可憐的。雖說他可憐,但他也有一絲的幸福,那就是永遠愛他的蒙泰里尼和瓊瑪。
關于牛虻隨筆怎么寫篇8
《牛虻》這本書,是一個朋友去旅行帶回來給我的。當時拆開,就在扉頁寫了:“愿生如夏花之絢爛,死如秋葉之靜美。”可是當時忙于備戰考試卻并沒有一口氣讀完,而是在兩年后的暑假工中慢慢將它錄入腦海……
從“亞瑟”到“牛虻”,是時隔20年的苦難磨礪,是一個信奉上帝青年到想要推翻宗教信仰的革命者的轉變。他因為不小心透露了組織的秘密而被心愛的人打了一耳光而傷心,后來又得知自己是自己深愛的神甫的私生子的雙重打擊下,他選擇了假裝死亡的方式消失,離開愛情與親情。
異鄉的生活根本就不叫生活。在南美洲他過著非人的日子,在甘蔗園當苦力,為了一口飯成為被人戲弄嘲笑的小丑,在船上被毒打乃至毀容,在回到國土以至于他深愛以及愛著他的兩個人都無法認出他。他受盡肉體與心靈的摧殘,但在這個過程中,他卻是變得更加強大,猶如“鳳凰浴火,涅槃重生”!所以,在他回來之后,他成了筆鋒犀利、干練冷酷而無所畏懼的列瓦雷士!
他投身于革命,不僅因為他對教廷充滿仇恨想要換回父親,而且他想要“獻身于意大利,幫她從奴隸和苦難中解放出來!”所以他一直堅持下來,他自己也說過:“如果我自殺了,我的工作怎么辦?誰來替我完成?”他的崇高信念與精神感染鼓勵了許多人。但他最后還是因為對神甫的愛而放下了槍被捕獲,這令很多人心痛!那些給他行刑的士兵是那么地愛戴他,握著槍的手發抖,把子彈打偏……但他最后還是離開了人間……神甫在牛虻死后,才后悔莫及,后悔選擇上帝放棄了需要他的自己的孩子,他最后也逼瘋了 自己。到了這里,宗教在主教心里慢慢退去,這也暗示著牛虻的犧牲沒有白白浪費。
而最后,牛虻在給瓊瑪的信中寫到:無論我活著,還是我死去,我都是一只快活的牛虻。“瓊瑪知道一切后,也落下了淚,愛的人又再一次死去。或許從一開始注定是悲劇。
但世人知道,牛虻雖死,他的精神卻長存。
關于牛虻隨筆怎么寫篇9
意大利青年亞瑟·伯爾頓,出身富商家庭。成年后投身革命。由于疏忽,亞瑟在懺悔時不小心泄露了機密,使得戰友被捕,令青梅竹馬的女友瓊瑪誤會。亞瑟還痛苦地發現自己竟是無限崇拜的蒙泰里尼神父的私生子。一連串的打擊粉碎了亞瑟的心,他一錘子雜碎了心愛的耶穌神像,在書桌上放了一條偽裝自殺的紙條,毅然離去,來到了南美洲。
在南美洲漂泊的20年,他受盡屈辱,歷盡艱辛。他化名為牛虻回到意大利時,他已經成為了一個堅定、冷酷、老練的人了。牛虻回國組織武裝,偷運,積極準備起義。但最后本能逃生的牛虻卻因為蒙泰里尼站在面前猶豫沒有開槍而被捕。生父的勸降沒能打動牛虻,牛虻也沒能說動蒙泰里尼加入他們的組織。蒙泰里尼痛苦地在兒子的死刑判決書上簽上了字,牛虻從容就義,倒在槍下。
蒙泰里尼是一個對們來說算得上仁慈的紅衣主教,他對亞瑟的感情也有著濃濃的父愛。20_年后,他們再次相遇,可是父子兩人都有著自己的信仰。蒙泰里尼在要上帝(宗教)與兒子(革命)之間作出抉擇。對他來說,上帝是創造一切美好事物的神靈,是上帝讓亞瑟沒有淹死,是上帝把失散了20_年的孩子還給了他……他無法舍棄他心中的上帝,又無法將他的愛分出一半來給兒子。蒙泰里尼最后目睹了兒子的死亡,但他很快也隨兒子而去。
當蒙泰里尼痛苦地在上帝與兒子之間作出了選擇時,他覺得以血贖罪的事應該在兒子身上實現;當兒子再也醒不過來的時候,他又后悔自己作出的選擇,因思念兒子而精神失常。
在蒙泰里尼看來,他一時間作出的選擇是對的,可等心愛的兒子再也不能回到他身邊時,他又無比悲傷,他在當時沒有認識到兒子對他的重要性,雖然當時他也愛著兒子,但他不能背叛他的天主。一段悲劇是因為當時作出了錯誤的選擇就上演了。
有人曾說:“選擇就意味著失去。因為任何一種選擇,必須以放棄和推動某種事物為前提,否則就不是真正意義上的選擇。”“魚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魚而取熊掌者也。”這說的不也是這么一種道理嗎?選擇是多么的重要,它關系著未來事物的發展。我們無法后悔自己的選擇,更無法改變當初的選擇。面對著一道道人生中數不盡的選擇題,如果因為一時的糊涂而誤了大事,釀成了嚴重的后果,那今后的人生又該何去何從呢?
所以要學會選擇,學會放棄。“寵辱不驚,閑看亭前花開花落; 去留隨意,漫隨天際云卷云舒。”這才是人生的徹悟境界。
關于牛虻隨筆怎么寫篇10
《牛虻》的故事發生在幾百年前,意大利人為了推翻奧地利的殖民統治,成立了意大利青年黨,進行各種革命活動。十八歲的大學生亞瑟就是它的成員之一。因為理解懺悔神父的誘騙,單純幼稚的他無意中泄露了黨的機密,自我也被朋友誤解。于是假裝投海自盡,實則經過一艘輪船偷渡到南美。經過十三年的磨難,他由一個神父最愛的學生、虔誠的宗教徒變成了一個堅定的革命者。他以“牛虻”為筆名,在報刊上發表各種諷刺文章,來支持黨的運動。在一次起義行動中,牛虻被捕,經受住敵人的種.種折磨,最終英勇就義。
小說十分通暢,容易理解,不失為一部經典名著。讀完它后,我倒感覺有點像外國版的《紅巖》。可是寫作的風格是完全不一樣的。《牛虻》帶有意大利人濃郁的宗教氣息和女作家細膩、憂傷的敘事格調,和許多中國革命小說是不太一樣的。
書中最引人矚目的,就是亞瑟這個人物形象了。十八歲時,他還是一個單純天真的愛國青年,神父最喜愛的學生。因為宗教信仰,他無意中泄露了黨的秘密,導致自我和同志被捕。出獄后,因為朋友的誤解才無奈走上了出國歷練的道路。我們無法想象他在南美洲遭遇了怎樣樣的痛苦,僅憑書中的一些片段來看,那必須是極其難以忍受,不僅僅是肉體上,還有精神上的——他的尊嚴也在被人踐踏。這些無法想象的痛苦,被亞瑟一一隱忍了下來。痛苦,磨練出了他那堅韌、頑強的性格。他完全變了一個人兒。回國之后,他以像十三年前那樣不改的熱情投入到革命事業中去,卻少了一份青澀,多了一份隱忍。他的語言犀利、辛辣,猶如一把長劍刺入敵人胸膛。同志們形容他是一只牛虻,這再貼切可是了。他像一只牛虻,叮得敵人瘙癢難忍,不覺露出了丑陋的真實面孔,暴露在世人面前。怪不得敵人對他又恨又怕,語言啊,永遠是最具有威力的武器。
讀了《牛虻》,我們能夠學習到亞瑟那堅韌不拔的頑強性格,以及對國家、事業的滿腔熱情。這些優秀的品質,足夠我們受益終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