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熱愛生命的感受
這個悲壯的故事,生動地展示了人性的偉大和堅強。充分展現出人性深處的閃光點,生動逼真地描寫出了生命的堅韌與頑強,奏響了一曲頑強的生命贊歌,可謂撼人心魄。
生命本身蘊涵著巨大的潛在能量。生命有時極其脆弱,瞬間,它可能就會化為烏有;可是生命有時又異常強大,強大得讓令人驚嘆。這種能量讓你不管面對什么,哪怕是吞噬你的荒野、野獸,還是饑餓、疾病的折磨,都會支撐著你勇敢地戰勝它。而在背后支撐生命、提供能量的無疑就是堅定的信念。只要心中生存的信念還在,只要不輕易放棄自己的生命,再窘困的處境也能絕處逢生。另一方面來說,熱愛生命,就要有所信仰,有所追求。當人們沒有了信仰,沒有了追求,生命便完全成了一副軀殼,與一具行尸走肉何已?!
現實生活中,有人慨嘆生不逢時、人生如夢,有人抱怨活著真沒意思,更有人說人生就是痛苦和無聊;于是在這種沒有信仰的人生觀唆使下,我們看到的是太多的生活的空虛和無聊,太多的游戲人生,太多的頹廢和消沉以及百無聊賴……前些天看到一則報道,說我國目前每年自殺的案例中大多數在農村,而農藥又是罪魁禍首;這也多少從側面反映了我國目前農村人口總體素質相對城市有待進一步提高的問題。遇到生活中或工作上的些許困難、小事,不是想方設法去克服解決,而是“氣不打一處來”,小事鬧大,大事則要鬧得尋死覓活。這同小說中的主人公克服險阻、艱難求生的勇氣相比簡直是天壤之別。可能有不少人曾經看過殘疾人演出或殘疾人運動會,那些身殘志堅的勇士們克服著種.種難以想象的困難甚至折磨,做出了連健全人都難以完成的任務。他們是熱愛生命、勇于同困難作斗爭的典范。
讀熱愛生命的感受篇2
今天要講授蒙田的《熱愛生命》,我一直認為現在的.學生還小,還不適合接受關于生命之類的沉重話題。但是文章確實是經典。
文章開頭,蒙田變亮明自己的觀點:生命是值得稱頌,富有樂趣的。繼而,作者認為我們每個人都應該懷著感恩的心去看待個體的生命。他說:我們的生命受到自然的厚賜,它是優越無比的,如果我們覺得不堪生之重壓或是白白虛度此生,那也只能怪我們自己。這就進一步告訴世人,人生并不存在什么不能承受的重,到處都是色彩斑斕,時時都是陽光彩虹,只不過我們還沒有修煉到這重境界罷了。
文中,蒙田還引用了古羅馬哲學家塞涅卡的名言:糊涂人的一生枯燥無味,躁動不安,卻將全部希望寄托于來世。這似乎是在說宗教的消極性,因為宗教往往認為此生的痛苦是合理的,是人類在贖罪,贖罪結束了,人就可以在來世進入天堂。看來,蒙田對這種觀點是持懷疑態度的。
我想靠迅速抓緊時間,去留住稍縱即逝的日子;我想憑時間的有效利用去彌補匆匆流逝的光陰。剩下的生命愈是短暫,我愈要使之過得豐盈飽滿。文章的結束,作者告訴了讀者怎樣去熱愛生命。熱愛生命不是簡單地享受生活,而是勤奮創造,充實自己的人生。只有這樣,人的一生才不會在碌碌無為中度過。
禁不住又想起了奧斯特洛夫斯基的話:人的一生應當這樣度過
讀熱愛生命的感受篇3
杰克?倫敦(1876-1916)是讀者熟悉和喜愛的美國作家,《熱愛生命》是以作者親歷的阿拉斯加淘金熱為背景的一篇短篇小說。
小說敘述了一個美國西部的淘金者在返回的途中被朋友拋棄了,他獨自跋涉在廣袤的荒原上。冬天逼近了,寒風夾著雪花向他襲來,他已經沒有一點食物了,而且他的腿受了傷,鞋子破了,腳在流血。他只能歪歪斜斜地蹣跚在布滿沼澤、丘陵、小溪的荒原上非常艱難地前進著。面對著惡劣的自然環境,他吞食漿果、草根、生魚、活松雞、被狼啃剩的動物骨頭。為了節省體力,他理智地選擇拋棄辛苦得來的黃金;為了與路遇的棕熊抗爭,他振奮精神,擺出一副威風凜凜的樣子,嚇跑了虎視耽耽地用好奇的眼光打量著他的大棕熊。
就在他的身體非常虛弱的時候,他發現了一匹灰色的丑陋的病狼跟在他的身后,舔著他的血跡,尾隨著他。就這樣,一幕你死我活的悲劇上演了,其情節之殘酷,實為罕見——前頭爬著一個生命垂危的人,后面跟著一條奄奄一息的狼。兩個生靈在荒野拖曳著自己危在旦夕的軀殼,都想獵取對方的性命,而他前面已經望到那條救命的船,但現在離船還有四英里,盡管已經到了彌留之際,他還是不愿意死去,哪怕已經被死神攥在手里,他要跟死神較量一下,不能這樣坐而待斃。他最終在人與狼的戰斗中獲得了勝利,他咬死了狼,喝了狼的血。最后他幸運地獲救了,使生命放射出耀眼的光芒。
小說清晰地展示了一個人在荒原中歷盡艱難的求生過程,不動聲色地描繪了生命的偉岸和強大,是一曲生命的禮贊。《熱愛生命》得到讀者的熱捧,不是偶然的,因為從中我們可以看到面對惡劣環境時人表現出來的頑強意志,敢于挑戰和超越生命極限,創造生命奇跡。特別是在病榻上和病魔作斗爭的人們,從中可以汲取生命的力量。要像書中的主人公那樣,永不放棄,永不言敗,扼住生命的咽喉,成為生活的強者。
熱愛生命,就要珍愛自己的生命,遇到挫折,不能自暴自棄,生命既是脆弱的,又是剽悍與強大的,只有熱愛生命的人,才能敬畏生命,擁抱偉大的生命,盡享生命的美麗和神奇。
熱愛生命,同樣要善待他人的生命,每個人的生命都是唯一的,不可復制的。關愛他人,才是人間的大愛。藥家鑫之所以受到全國網民們的一致聲討,是因為他在開車撞傷別人時,不是想到自己的責任,及時地彌補自己的過錯。而是對苦苦哀求他放過自己的受害人張妙連捅八刀。這種漠視別人生命的行為,最終使他成為人人喊殺的對象。正是因為他挑戰了國人的道德底線,犯下了不可寬宥的罪行,最終也把自己推向了絕境。一個不尊重他人的生命的人,想要保住自己的生命,實在是太強人所難了。正如有網友指出的:藥家鑫能夠不判死刑,除非中國徹底廢除死刑,大家無話可說;否則,只要中國存在死刑,第一個判的就是他。那些拿出藥家鑫數十張獲獎證書為他辯護的人,能證明他是個好學生嗎?只能證明藥家鑫所在學校的教育徹底失敗。因為他們沒有教會藥家鑫最起碼的一點,怎樣做人。一個沒有人性的人,獲獎證書又有什么用呢!
熱愛生命,就要牢記生命是最重要的。小說中的主人公之所以能夠重新獲救,是因為他意識到了這一點。為此,他拋棄了他辛苦淘來的黃金。而他的朋友比爾原本比他更有希望走出困境,因為舍不得丟掉黃金,輕裝上陣,而最終黃金反成了累贅,并為此而丟了命。這使我們想到我國頻發的礦難,這背后就是對GDP的盲目崇拜和對生命的蔑視。如果管理者們把職工的生命放在第一位,那么,礦難一定會減少許多。
熱愛生命,珍愛生命,才能使我們避免一切傷害,才能使每一個生命都生氣勃勃,散發出耀眼的光芒。
讀熱愛生命的感受篇4
又一次看這本書,再一次的陷入其中。
回想第一次看到這部小說是在高一時,一次無意間在一位女同學新買的雜志中夾著這么一個小冊子。也就是這么一個小冊子我第一次對一本書產生了濃厚的興趣。把他從書上取下來。惹的那位女同學是又打又鬧的。回想起那斷時光還真是有趣啊!
那時課外讀物較少,這本小冊子也就讀了兩遍。而這次再次偶遇,更是愛不釋手,毫不猶豫的撿起從讀。更覺感慨萬千啊!
各種壓力接踵而至,他在我需要的時候給了我最自我的激勵。
這次這本小說共載錄了10篇杰克倫敦的小說,都是中短。依然最愛《熱愛生命》、《黃金谷》。就上網下了一部電子版的放在手機里以便隨時閱讀。
這一切或許只因自己已經長大了吧。崇拜的是他那種精神和毅志,一種原始的沖動和粗獷的豪邁感。正如書中《為在路上的人干杯》中的一句話:人們都知道他非常疲憊,可是卻很欣賞他努力支撐自己的這種驕傲。
閱讀,讓我更加崇尚自由,讓我更加獨立、堅強、勇敢、堅毅。
我想我會努力突破自己,即使一個人,雖然有時很寂寞,其實一樣可以過的很好。是可忍,孰不可忍。
今天所做的一切,明天會告訴我答案。無論怎樣?定要堅韌。
你不是一個人在戰斗,你背后有眾多想要突破內心困苦的靈魂會助你永生。阿門!
相信明天會更好!!!
讀熱愛生命的感受篇5
正如這本書的名字一樣,我在通讀全篇之后比以往更加熱愛我的生命了,我充分意識到人在面臨對自己的生命有巨大威脅的事物時的那種絕望和本能地隨之而來的讓自己活下去的堅定信念。這種信念甚至連金子——多數人們活著的最大追求——也沒能將它推翻,可見生命之可貴了。
《熱愛生命》說的是一位淘金者被和他同樣身處險境的同伴拋棄,獨自一人同荒原上的險惡環境作斗爭,最后在垂死之際得救的故事。
在這一段艱難的日子里,他幾乎像一個原始人一般生活,所有的時間都是用來尋找食物和不停地走路,甚至爬。盡管吃進去的遠遠抵不上跋涉所花去的力氣,但是他情愿爬,也不愿停下來,因為一旦停下,他的結局便可想而知,還有什么比眼睜睜看著自己生命的火花漸漸熄滅更為痛苦和焦心的呢?只要不停止,那怕只存在一絲希望,生命也便會因它而發光,不管那光是多么微弱。生命是永不停息的。
他和大棕熊相遇過,他首先想到的不是害怕,而是在嚼厭了難以下咽的燈芯草和苦辣的漿果之后,想吃上一點肉。這是多么可怕啊,饑餓已經將他逼到絕路上,看見了能將自己一口吞下的動物竟不覺得害怕了,卻反過來想將它吃掉。()而他隨后為了嚇跑棕熊而發出的喊聲,不,那已經不能叫做喊聲,而是咆哮,兇猛的食肉動物發出般的咆哮,儼然是發自人內心最深處的一首悲壯的對生命的熱愛之歌。
此外,他因激動而手忙腳亂地抓松雞,卻只抓到幾根羽毛;將一個小水坑里的水幾乎舀光來捉魚,那魚卻通過一條縫隙游到一個大水坑里去了……類似的困難數不勝數,以至于他最后和一頭狼互相較量,他那時已沒有力氣直立著走路了,只有慢慢地爬,他就這樣在前面爬著,后面跟著那頭有著一條干枯粗糙的舌頭和可怕耐心的病狼……
然而,在我看來,最可怕的卻是在故事一開始,他由于受了傷,向自己的同伴求救,那是“一個堅強的人在患難中發出的求救聲”,可是同伴比爾卻一句話也沒說,荒原的殘酷生活已經將比爾的人性磨滅了,他連一個表情也沒有,就頭也不回地一直向前走,只留下另一人在蒼涼可怕、毫無生機的荒原上拖著他那條受傷的腿獨自面對眼前的這個噩夢。那是一片灰色,灰蒙蒙的天空,灰蒙蒙的荒原,整個世界仿佛都被浸染在灰色的顏料中間,唯一的一絲雜色就是他,再沒有別的了。他的內心此時就像周圍的世界一樣冰涼、失落,同時只感覺自己像要被這片怪獸般巨大、可怖的灰色吞沒一樣,他著實感覺到了自己的渺小,全身似乎都被恐懼占領了。如果他不是獨自一人,而是和另外一個人并肩作戰,那么不論這里的世界有著怎樣猙獰的面孔,他也不會覺得害怕,始終有一種東西會溫暖他被寒風吹得冰冷的雙手和臉龐,會在他身處險境時帶給他希望和勇氣。所以他此刻的心情便不言而喻,在患難之時遭到同伴的拋棄也許是一生中最痛苦和悲哀的了。
盡管頻遭打擊,他仍然以非常人所能擁有的毅力堅持了下來。他用自己的辛酸和淚水譜寫成的生命贊歌將會一直回響在我的心中。
讀熱愛生命的感受篇6
最近我讀了一本名叫《熱愛生命》的書,從中感到,人的求生渴望是無比巨大的,無論如何都要活下來。
故事講的是,一個到北極去的淘金者,他和同伴走失了,陷入了一片沼澤地,在途中,食物吃完了,被子丟失了,但是這個人絲毫沒有放棄,他靠挖野草、抓小魚吃,維持生命,還要與大棕熊、野狼等野獸進行艱苦的周旋和搏斗,與饑餓和疲勞展開難以想象的斗爭,直至在地上爬行甚至是蠕動著向前。終于獲得營救。在旅途中危險重重,如果他沒有頑強的求生意志,他很有可能餓死或者被野獸吃掉,他后半生可做的事和夢想也會破碎,所以,活著才更有意義。
人的生命很有意思,你可以領悟到許多道理,看見許多事物,了解世界,為世界付出自己的一份力量,創造更多的財富,造福更多的生命,燃燒自己點亮世界,即使耗盡了所有的能量,你的一生也會變得很有意義。但是,如果他沒有活下來,他的前途就什么都沒有了。
生命雖然短暫,如果我們很好的珍惜它,利用它,生命就會有意義。
讀熱愛生命的感受篇7
今天,我讀完了美國作家杰克?倫敦寫的《熱愛生命》,這本書講述的是這樣一個故事:一個美國西部的淘金者在返回的途中被朋友拋棄了,他獨自跋涉在廣闊的荒原上。冬天逼近了,寒風夾著雪花向他襲來,他已經沒有一點食物了,而且他的腿受了傷,鞋子破了,他只能艱難地行走在布滿沼澤和丘陵的荒原上。就在他的身體非常虛弱的時候,他遇到了一匹狼,那匹狼一直尾隨著他。就這樣,兩個快死的生命互相博斗著。為了活著回去,為了戰勝這匹惡狼,主人公依靠自己頑強的意志,在與狼的戰斗中人獲得了勝利,他咬死了狼,喝了狼的血,最終他獲救了,使生命放射出耀眼的光芒。
我覺得這個故事最讓我敬佩的是主人公那種熱愛生命的精神。因為大多數人遇到眼前這種情況可能就很悲觀,從而放棄生存的機會。而他明明知道活的機率很小,但他卻沒有甘心就死,他選擇了抗爭。他一次次的掙扎,尋找一絲絲生的希望,盡管意識漸漸模糊,但他心中的毅力卻沒有消失不見,那種奇怪的心靈作用應該就是有了一定要活下去的念頭在起作用吧!在那么惡劣的環境下,主人公仍然以非常人所能擁有的毅力堅持了下來。這篇文章,讓我認識到生命的可貴,作者所要表達對生命的熱愛使我感觸頗深。
《熱愛生命》給了我深刻的啟示:為了達到一個人生的目標,就要勇敢的同人生道路上的一切艱難險阻做斗爭;一個人不管遇到多大的麻煩和困難,都永遠要堅強;因此,面對生活、工作遇到困難甚至生命受到威脅的時候,我們不能坐以待斃,只有奮起抗爭,才能取得勝利!而且,這篇文章還教我一個道理:能活下來,就是人生最大的饋贈。
熱愛生命是我們不可缺少的精神力量,每個人都要有著這樣的精神力量,這樣強大的力量會使我們像文章中堅韌不屈、頑強拼搏不放棄生命的那位淘金者一樣,讓我們可以勇敢的戰勝困難,努力向前,最終走向成功。
讀熱愛生命的感受篇8
在金筆作文課上,我們班讀了蒙田寫地《熱愛生命》。
這篇文章主要寫了有的人對時間置之不理;有的人對時間恭恭敬敬;有的人隨意打發時間;有的人爭分奪秒搶時間……作者反思自己,倡議大家熱愛生命,珍惜時間。
生活中,我發現有人把時間大肆揮霍,而我當然認為這是不對的,因為這樣的話時間就白白浪費,白白從你身邊溜走。人人都說:“一寸光陰一寸金,寸金難買寸光陰”,但現實生活中有多少人珍惜時間呢?大把大把的時間用在電腦游戲上,大把大把的時間用在吃喝玩樂上。燕子去了,有再來的時候;楊柳枯了,有再青的時候;桃花謝了,有再開的時候。我們的時間確是一去不復返。莫等閑、白了少年頭,空悲切!
如果你無視時間,閑置時間,那么成功會不知不覺地遠離你。相反,如果你支配好自己的時間,那么成功會離你越來越近。正如魯迅所說:“哪里有天才!我是把別人喝咖啡的功夫用在工作上。”成功人士其實都是成功的時間支配者。
從今天就開始,從現在就開始,熱愛生命,珍惜時間,做成功的時間支配者吧!林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