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國名著中小學讀后感
《紅與黑》這本書最先吸引我的就是書名。這里的“紅”代表了什么,“黑”又象征了哪些事物?強烈的好奇心使我迫不及待地翻開書看了起來。
讀完《紅與黑》以后,我終于明白了"紅“代表流血和犧牲,而“黑”則意味著黑袍和教會。小說的主人公于連是一個性格復雜的人。他既真誠又虛偽,既痛恨貴族,又漸漸同流合污,他喜歡坦率自然,但背地里又耍盡花招……作者不惜筆墨,通過主人公內心世界的詳細描寫,把變化莫測的人心展現得淋漓盡致,寫出了一人千面的真實;打破了傳統小說中的人格設定:好人就是好人,壞人就是壞人,善惡分明。相反,于連卻亦善亦惡,亦真亦假,時好時壞,而且還有一顆敏感的自尊心。
這跟他的家庭背景和當時的年代有著緊密的不可分割的關系。于連出生在一個木匠家庭中,飽受父親的摧殘,何況他還置身于那個復辟當局統治的腐朽和黑暗之中,導致他擁有了極其敏感的自尊心,從小產生的自卑感造就了他的高傲,高傲到不愿受別人一丁點兒責備。
他的高傲和不可一世使得他的野心越發不可收拾。他的野心和自尊心某種程度上也為他贏得了一定的好處,但是過于追求自尊心和面子,最后踏上了一條與反動當局同流合污的道路,與自己最初的夢想漸行漸遠,直到最后被送上斷頭臺才恍然大悟。他明白了自己的過錯,也有機會被放出來,但他始終不肯向“黑”低頭,最終慘死在了斷頭臺下。
不過我想于連應該不后悔,因為他在生命最后的時刻說出了戰斗的宣言;這一次,他站在了普通大眾這邊,控訴了階級不平等,控訴了庭上所有的貴族,更控訴了當時的統治階級;這一次,他毅然決然地放棄了“黑”色的道路,選擇了“紅”色的道路,用自我犧牲做出了最后的反抗,吐露出了普通大眾的心聲。
《紅與黑》是一本享譽世界、傳世百年的文學名著。
外國名著中小學讀后感【篇2】
自從我在圖書館里看到這本書,這四個字“綠野仙蹤”就緊緊地刻在我的心里,永遠無法抹去……
記得那天,媽媽帶我到圖書館。圖書館里的書多得我一輩子不吃不喝也看不完,可是,我一眼瞅準了這本外觀精美、題目動人的《綠野仙蹤》。
打開書的第一頁,是前言。這本書主要講了美麗善良的多蘿茜和亨利叔叔,艾瑪姆嬸嬸居住在堪薩斯大草原上。一天,一場龍卷風把她刮到了一個陌生而又神奇的國度——樊茲國。在那里,她陸續結識了稻草人,鐵焦夫和膽小獅,他們為實現各自的心愿,互相幫助,團結友愛,齊心協力,歷盡艱辛,經歷千辛萬苦,遇到許多稀奇古怪的事情。最后,他們憑借自己非凡的智慧和頑強的毅力,都如愿以償了。這本《綠野仙蹤》是美國的萊曼·弗蘭克·鮑姆寫的,作者一生在輪椅上度過,但從小愛好與書籍打交道。長大后便寫了這本《綠野仙蹤》。
看了《綠野仙蹤》,這本書的每一個情節都描寫得非常詳細,每件事每個人的形象、性格都在作者筆下變得栩栩如生,從而讓小讀者們閉上眼睛都仿佛能看到書中所描繪的一幕幕,一副副畫面。
我認為這本書譴責了假、丑、惡、贊揚了真、善、美。兩種形象在小讀者的腦海中形成了鮮明的對比。愛、憎、情、仇也一一展現在小讀者的眼前。還有,這本書的每一個情節都扣人心弦,情節也非常曲折,體現了蘿茜與同伴想如愿以償不容易,讓我們感受到他們團結友愛,我們在作文中也可以采用《綠野仙蹤》這本書的寫法,才符合小讀者們的審美情趣。
《綠野仙蹤》之所以可以讓我們不知不覺地愛上它,不僅僅是因為它帶給我有關寫作方面的知識,還因為它同時還告訴我們一個道理:只要一個團體齊心協力,團結友愛,就沒有做不到的事!
外國名著中小學讀后感【篇3】
朝霞的余輝染紅了半邊天,我獨自倚靠在大樹邊,細細的咀嚼完這里面的文字,不由得陷入沉思······童年——一場短暫而美好的夢,應是人生之中最為瑰麗的一段時光,讓人回味、留戀。然而在高爾基的筆下,不同時代,不同國界,不同的家庭和人卻演藝著一段與眾不同的童年生活。向人們展示了那片天地的不幸與痛苦,《童年》的主人公阿列克賽自幼就飽嘗著人世間的酸甜苦辣:父母先后離他而去,外公家到處彌漫著仇恨與殘暴······迫使他十一歲便步入社會,在人間的苦海中掙扎。
讀完此書,心頭不覺得認為阿列克賽的童年亦如一場悲劇,但又不免發現,正是這一次次的風風雨雨為他走向成功打下了堅毅的基礎,造就了他的一生。如同一杯濃烈的苦咖啡,雖澀澀的,但不乏帶著絲絲甜味。的確,漫漫長河,時光固然短暫,痛苦的日子固然很長,但一次次的風雨洗禮,一程程的沿山跋涉,給我們留下的卻是一份勇氣,一分收獲。
望著鏡中的自己,早已遠離了那段童真歲月,也不再是昔日的那個懵懂的孩子,但以往的單純,以往的歡笑,以往的可愛,以往的一切,細細回味,只覺那般親切,雖平淡的像杯白開水,但卻溢出了無限的成長歲月,說不盡,道不完,組成了我一個迷人的童年。
過去的總是美好的,不論幸與不幸,畢竟它已成為了我們生活的一部分,重要的是珍藏每一份快樂,記錄下每一次收獲,在今后的路上把舵揚帆,發奮圖強,努力耕耘,為大地創造出豐碩的果實,為藍天涂抹上絢爛的彩霞。
外國名著中小學讀后感【篇4】
一部人類心靈詠唱出的偉大史詩,崇高和卑下、可怕和可笑、英雄和丑角的奇妙的混合,完成于1601年的《哈姆雷特》,是文藝復興時期的巨人——莎士比亞戲劇創作的最高成就。
哈姆雷特是一個刻畫得極為成功的藝術形象,他像我們每一個人一樣真實,但又要比我們偉大。哈姆雷特在我心目中始終是一個英雄,一個充滿了悲劇美的英雄。
悲劇具有一種深刻的美,悲劇存在的意義就在于,它不只是為了贏得人們一滴同情的眼淚,而是要通過悲劇產生、發展、結局的整個過程喚起人們對生命意義的嚴肅思索。莎士比亞所塑造的哈姆雷特這一藝術形象及其性格特點,正是遵循了悲劇藝術的特征,從而使哈姆雷特的塑造取得了巨大的成功。
在《哈姆雷特》這一不朽劇作中,始終存在著善良與邪惡等一系列激烈的矛盾沖突。哈姆雷特作為該劇的主要角色,他的命運不可避免地處于這激烈矛盾沖突的漩渦之中。身為王子的哈姆雷特被莎翁塑造為生命之美的典型,他年輕英俊,堅毅勇敢,熱愛自己的國家,熱愛自己的父王和母后,有著心愛的戀人奧菲莉婭,可以說,他的生命正處于人生最美好的時刻。
然而,這美好的生命時光瞬息之間又消失了,他是處于一種什么樣的環境之中呢?我們看到,當時的丹麥宮廷一片混亂,老王奇怪地駕崩,王后改嫁新王,國外敵軍壓境,國內群情激憤、一觸即發,而宮中卻在通宵達旦地酗酒取樂,這一切,都在哈姆雷特年輕美好的生命中投下了巨大的陰影,從而使他郁郁寡歡,認為人間不過是“一個荒蕪不治的花園,長滿了惡毒的莠草”,這些已經為王子年輕的生命注入了悲劇的因素。
隨著老王鬼魂的出現,宮廷內幕的揭開,謀殺罪行的暴露,王子心中烈火的燃起,悲劇的帷幕拉開了……面對陰險奸詐的新王,哈姆雷特開始了孤身復仇的行動:為了復仇,他失手殺死了戀人的父親;為了復仇,他佯裝瘋狂失去了深愛的情人,為了復仇,他對軟弱的母親冷言相向;為了復仇,他忍受著失去友情的痛苦。最后,在一場血淋淋的宮廷決斗中,他雖然殺死了陰險狡詐的新王,但自己的生命也結束在這“牢獄”般的宮廷中。
魯迅曾經說過:“悲劇就是將人生的有價值的東西毀滅給人看。”哈姆雷特作為一個深受廣大群眾愛戴的王子,他身上具備整頓局勢、治理國家、報仇雪恨的能力。然而面對著以陰險奸詐的新王為代表的強大的封建勢力,作為一個資產階級人文主義者,他始終把這種和人民緊密相連的事業看做個人的仇恨而孤軍奮戰,因此,他的悲劇既是真善美與邪惡力量相沖突的悲劇,也是一個人文主義者時代的悲劇。
外國名著中小學讀后感【篇5】
《木偶奇遇記》給我們講述了書中主人翁匹諾曹由一個木偶變成一個真正孩子的故事。
匹諾曹是個小木偶,他不僅很不懂事、很不聽話,而且懶惰、愛撒謊。他爸爸很窮,為了能讓匹諾曹得到一本課本,他居然在大冷天里賣掉了自己唯一的舊外套。匹諾曹當時很感動,可是就在第二天上學時,他為了買一張看馬戲的門票,竟然賣掉了課本。從此,他的離奇而又悲慘的遭遇就開始了。
讓狐貍和貓騙走了賣課本得到的一枚金幣;被大鯊魚吃進肚里,正當生命垂危時,所幸被同樣遇難的爸爸救出……
匹諾曹的許多缺點和壞習慣,讓他有過許許多多坎坷的經歷。其間,會講話的蟋蟀苦口婆心地勸說,不僅無濟于事,還為之付出了自己可貴的生命。還是善良的仙女使用魔法終于喚醒了匹諾曹的良知,幫助他改掉了很多壞習慣、壞毛病。最終讓他變成了一個真正的孩子,回到了他爸爸的身邊。
看了匹諾曹這些離奇又曲折的故事。我不得不佩服作者豐富的想象力,并被那些新奇的故事情節所吸引。雖然書中“說謊后鼻子會變長”,“貪玩、不愛學習后會變成一頭小驢”并不現實。但它讓我懂得:做人一定要勤勞、誠實,才能算得上真正意義上的人,否則就如同木偶一般。
匹諾曹之所以由一個小木偶變成了一個真正的孩子,是因為他改掉了自己的很多缺點和壞習慣。社會上有些人,雖說他們有人的外貌,有人的特征,但他們沒有人的優良品德,相反地,他們的心早已沉淪在世界的浮華里,早已淪陷于人間的繁榮中,如同重慶的黑老大文強,由一個人民的公仆變成黃、賭、嫖、毒,無所不為,禍害一方百姓的敗類,最終逃脫不了法律的嚴懲——被處以極刑。由人變成了木偶不如的灰燼。
人無完人,孰能無過,但只要我們時時刻刻防微杜漸,不斷克服壞習慣、壞毛病,培養自己勤勞、誠實的好品德,就一定能做一個有理想、有抱負、愛國家、愛人民的好孩子。